(三)发展目标
1.总量控制。能源消费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任务目标;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10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4.69%。
2.安全保障。能源供需矛盾缓解、平衡有余,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350万吨标准煤;电力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左右;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达到国家要求。
3.结构优化。完成国家下达的减煤10%任务目标,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28%左右。新增用能主要由清洁能源满足,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至21%左右;非化石能源比重力争比2020年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提高至38%;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力争外受电比重超过三分之一。
4.效率提升。能源消费强度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电力系统效率提升,煤电机组单位供电煤耗力争降至292克标准煤/千瓦时。
5.排放降低。能源消费排放强度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浓度降幅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目标,集中燃煤全部实现清洁高效利用。
6.民生改善。用能条件改善,城乡差距缩小,建成区天然气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集中供热普及率保持在99.9%以上。
三、重点任务
贯彻新发展理念和能源安全新战略,顺应能源发展新形势,推动实施多元安全保障、清洁低碳转型、区域能源枢纽、高效智慧系统、培育新动能、提升用能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工程,打造能源革命先锋城市,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
(一)构建多元安全保障体系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补短板、强弱项,统筹域内域外资源,增强多品种、多渠道能源供给,提高能源供给质量和效率。
1.优化煤炭资源供应。大力拓展优质煤源,加强与山西、内蒙古等煤炭富集地区合作,拓展原煤供应渠道。提高煤电企业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鼓励工业用煤企业与上游供煤企业加强战略合作,确保煤炭持续稳定供应。积极畅通运煤通道,进一步挖掘铁路输煤潜力,完善铁路集输运体系,积极推动南疆铁路扩容工程等一批专用线建设,不断提升煤炭铁路运能。积极扩大煤炭“公转铁”运量,提高铁路运输比例。着力提高煤炭质量,加强煤炭质量和流通环节管控,严格执行商品煤国家质量标准,提高洗精煤、低硫无烟煤等优质煤炭比重,严格禁止外来煤在津洗选和劣质煤流入,加大对违规使用燃煤行为的环境执法力度,定期对用煤单位炉前煤质量开展检查。
2.强化油气安全保障。扩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结合大港油田、渤海油田储量资源,加大勘探开发力度,保持产量稳中有增,到2025年,油气勘探开发能力达到4000万吨。稳定天然气供应渠道,进一步深化与上游供气企业战略合作和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中石油管道气主渠道作用,有效利用中石化、中海油、北京燃气液化天然气资源,巩固多元化多渠道供气格局,保障全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切实加强油气管道保护,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
3.提升电力供应水平。优化本地电源结构,稳定煤电装机规模,着力扩大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装机。到2025年,全市煤电装机容量控制在1250万千瓦以内,清洁能源装机超过1300万千瓦。着力扩大外电供应,提升现有蒙西至天津南、锡盟经天津南至山东两条特高压通道输送能力;打通更多“外电入津”通道,加快新增大同-怀来-天津北-天津南特高压通道建设,力争到2025年外受电能力达到1000万千瓦。结合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能力,继续实施电力援疆,深化与山西、内蒙古、甘肃等地区电力合作,扩大外电规模,力争外受电比重超过三分之一。
4.推动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加快绿色能源发展。大力开发太阳能,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促进光伏发电与城市建筑、基础设施等要素融合发展;盘活低效闲置土地资源,支持利用坑塘水面、农业设施、盐场等发展复合型光伏,推动滨海新区“盐光互补”等百万千瓦级基地建设。有效利用风资源,优化海陆风电布局,加快发展陆上风电,协调突破政策瓶颈,稳妥推进远海、防波堤等海上风电。有序开发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坚持“以灌定采、采灌平衡”,统筹做好资源保护,加快浅层地热能推广应用。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支持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生物液体燃料等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利用。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装机超过800万千瓦,占总装机比重达到30%左右。
5.加强储备和调峰能力建设。增强煤炭储备能力,推动燃煤发电企业通过新建或扩建全密闭储煤场地、改造现有设施等措施,实现燃煤电厂常态存煤水平达到15天以上目标。扩大油气储备规模,落实国家能源储备战略,加快原油储备基地建设。推动大型LNG储罐及区域调峰应急储配站建设,形成合作开发与自建相结合的储气调峰模式,到2025年,实现地方政府3天日均消费量、城镇燃气企业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目标。加强电力应急调峰能力建设,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实施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型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有序建设燃气调峰电站,推进蓟州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鼓励发电企业参与深度调峰,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6.强化应急安全管控。建设坚强局部电网,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成坚强局部电网,形成“坚强统一电网联络支撑、本地保障电源分区平衡、应急自备电源承担兜底、应急移动电源作为补充”的四级保障体系,提升在极端状态下的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加强电力安全风险管控,进一步规范风险辨识、评估、预警、管控等环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响应机制。强化电力系统网络安全,加强电力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深化网络漏洞安全管理,推进攻防关键技术研究,增强态势感知、预警及协同处理能力。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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