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伟明环保公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延伸公司环保业务范围,通过资源整合统一规范化管理水处理项目,公司拟收购大股东伟明集团和嘉伟实业拥有的永嘉污水100%股权,收购价格合计为人民币4800万元。
永 嘉 污 水 成 立 于 2006 年 10 月 31 日 , 注册资本为 2,500 万元,其中伟明集团持股 80%,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20%。 永嘉污水根据 2006 年 9 月签订的《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权协议》,取得永嘉瓯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投资建设运营一座处理 5 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后于2017年7月和2020年11月份签订两份补充协议,分别对项目提标升级、特许经营期延长、污水处理服务费调整和增值税影响等事宜进行了补充约定。
永嘉瓯北污水处理厂位于永嘉县瓯北镇五星村,以划拨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占地面积约 5.98 公顷,项目主要采用改进型 SBR 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特许经营期自 2006 年 9 月 12 日起至 2036 年 9 月 11 日止。永嘉污水 2022 年全年处理生活污水 1,610.47 万吨。
伟明环保表示,为进一步延伸公司环保业务范围,通过资源整合统一规范化管理水处理项目,本次收购永嘉污水 100%股权,有助于扩大公司环境治理业务规模,增加公司收入和利润,减少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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