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促进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到2027年布局培育100家以上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占比显著提升。提升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支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大用地要素保障,优化环评、能评审批程序。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及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等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
五、实施标准升级行动
28、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能源效率强制性标准,抓紧制定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污染物排放等地方标准,动态更新我省相关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加强低碳技术标准攻关,加快完善企业碳排放核算和产品碳足迹标准。到2027年制定修订100项能耗、排放领域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9、提升产品技术标准。执行消费品质量标准,制定全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提高质量安全治理水平。围绕江苏产业特色,加快制定完善电动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动力电池、储能、光伏、电动自行车等产业发展急需标准。到2027年,推动制定实施100项产品技术领域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0、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健全大宗固废回收利用、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研究制定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废旧电池性能评估及回收再利用等相关地方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负责分析研判,定期开展调度,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和政策清单,强化统筹协调、推动省市县联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省有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工作方案、配套政策和任务清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二)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以旧换新、循环利用和标准提升等项目。统筹省以上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担保费补贴、政府采购等多种工具,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用好省制造强省建设、卫生健康、生态环保、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工业、医疗卫生、农业等领域的设备更新给予补助支持。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牵引和撬动作用,对制造业企业、城市更新和建筑市政、交通等领域设备更新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统筹省商务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绿色节能家电等以旧换新。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范围。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动党政机关、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机构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落实税收支持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鼓励市县与省联动,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牵头负责)
(三)优化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金融工具和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力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鼓励融资租赁参与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简化办理流程,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江苏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别负责)
(四)加强要素保障和创新支撑。加大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力度。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高端装备再制造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积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居、健康家居、新能源汽车、再生资源精深加工等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别负责)
(五)加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苏新消费”等各类促消费主题活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选树一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加大消费品安全使用、以旧换新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环保可持续的消费观。(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附件:2024年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任务清单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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