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一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案子。2023年6月1日,根据前期企业案件办案中发现的线索,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对位于武清区的天津市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营业,执法人员现场调取该单位于2023年4月11日、5月22日为天津某地毯有限公司出具的两份《检测报告》原始检测记录。经调取相应时间段的监控录像,发现两份《检测报告》记录的采样时间段内并无采样人员到该单位废水总排口处采样。经调查询问相关负责人及采样人员,对未取水样出具监测报告的事实予以确认。
天津市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伪造监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1日,根据前期企业案件办案中发现的线索,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对位于武清区的天津市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营业,执法人员现场调取该单位于2023年4月11日、5月22日为天津某地毯有限公司出具的两份《检测报告》原始检测记录。经调取相应时间段的监控录像,发现两份《检测报告》记录的采样时间段内并无采样人员到该单位废水总排口处采样。经调查询问相关负责人及采样人员,对未取水样出具监测报告的事实予以确认。
【查处情况】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属于伪造监测数据的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9月21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五条,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十六万元。
【案件启示】
环境监测数据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数据的准确、真实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支撑。废水监测报告是判断企业污水排放情况的重要依据,部分废水排放企业为了得到达标的监测数据,不实际取样即出具监测报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报告的公信力。案件的查处,彰显了生态环境部门严厉打击涉水自行监测报告造假的决心,任何企业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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