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严格落实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认真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耗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火电、煤炭钢铁、化工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推广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等污染控制标准,提升冶金行业辐射防护检测水平。围绕我市半导体光电、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领域,加快实施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大力推行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宣传推广手机、平板电脑等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信息安全管理、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及二手商品评估、交易、检测等标准。稳步推进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实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统计局)
十二、保障措施
(四十六)加强财政政策支持。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我市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申报支持范围,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统筹使用中央、省级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十七)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反向开票”政策,落细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深化“政策找人”,根据产业特点、企业实际,优化推出“清单式管理”“指标化筛选”“一户式推送”等“一政策一方案”的个性化精准推送策略,依托税收大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符合享受条件的纳税人清册,实施全流程跟踪监管。强化风险防范,扎实开展风险分析,加强疑点数据监控,做好提示提醒,严密防范和打击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四十八)拓宽金融支持渠道。优化金融政策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资源倾斜,积极争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积极发挥好项目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鼓励基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设立相关基金投资项目、项目赋能、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再生资源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行长治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
(四十九)发挥要素工具作用。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改、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对通过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系统更新改造既有用能工艺和设备、整体提升能效水平的项目,强化能耗要素保障,做好节能审查政策服务,加快立项、能评、环评、用地、施工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地。开展用地报批提质增效行动,畅通“绿色通道”,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地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报随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
十三、工作机制
(五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治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下设金融政策、工业、能源、交通、建筑、教育、文旅体育、医疗卫生、消费品、标准提升等10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市政府办、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具体负责本领域相关工作。
(五十一)加强统筹协调。工作专班及各专项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各专项工作组要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做好与国家、省级政策衔接落实,因地制宜推出差异化、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摸排细分领域更新换新需求,编制形成工作细则。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五十二)加强宣传推广。各专项工作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等线上线下渠道,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进行宣传与推广。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广泛动员,做好与日常工作的衔接联动和宣传推介,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十三)加强工作督导。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作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工作跟踪督导和协调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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