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我省落实落地,近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实施意见》有关内容,今天我们邀请到: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继平;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马双喜;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潘俊刚。
请他们深入解读有关政策,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继平作介绍。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张继平:
各位媒体朋友:
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列为生态文明体制基础性制度。其核心要义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生态、大气、水等各个生态环境要素管理分区的基础上,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把该保护的区域划出来,确定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资源能源消耗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集中、环境风险高的区域为主体,把发展同保护矛盾突出的区域识别出来,确定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实施一般管控。另一方面是系统集成现有生态环境管理规定,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四个维度编制差异化管控清单,形成“一张图”“一清单”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分区管控旨在通过“划界线、定边框、设清单”,建立“绿色标尺”,进行差异化的精准管控,以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效率效果,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是指导我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中央《意见》印发之后,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省生态环境厅深刻领会中央《意见》精髓实质,充分衔接重要政策法规、重大规划、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精细化管控,聚焦筑牢华北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山西等目标任务,牵头开展《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今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我省《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差异化精准科学施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建设,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
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35年,高效完备、精准科学、运行顺畅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山西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重点任务:提出三方面重点任务。
(一)强化源头预防,完善全域覆盖分区管控体系。一方面编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确编制主体、发布实施及更新调整等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实施生态环境差异化管理,根据三类管控单元不同特点,提出“一单元一清单”环境管理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以保护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重点,减少开发建设活动;重点管控单元以人口密集区、工业聚集区为主,需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般要求。
(二)支持绿色转型,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重大生产力布局,结合现有政策,对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战略实施提出相关要求。二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对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出科学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三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招商引资科学决策,指导项目合理选址选线。
(三)精准科学施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围绕筑牢华北地区重要生态屏障,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提出加快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相关措施。二是强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加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境要素管理的统筹,提出系统推动汾河、桑干河等重点流域管控措施。三是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强化区域协同治理,提出一体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关措施。四是加强政策联动,提出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衔接等具体要求。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持续完善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谢谢!
马学英:
感谢张继平副厅长的介绍。
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中新社记者:
能否简要介绍一下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已经取得的成果,尤其是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所起到的成效。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张继平:
感谢您的提问。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起步于2018年,经过6年多的探索实践,目前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全省共划定1599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40个,面积5.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3.81%;重点管控单元646个,面积3.5万平方公里,占比22.33%;一般管控单元113个,面积6.87万平方公里,占比43.86%。省市两级根据1599个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制定差异化准入清单上万条。2022年,山西省分区管控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上线运行,平台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三晋通APP等,面向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成果展示、查询、智能研判等功能。目前,平台注册用户2300余个,访问次数近6万次,智能研判分析9000余次,导出研判报告8800余份,得到了企业、技术单位和管理部门的广泛赞誉。
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鲜明特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既有效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留出更多空间;又为支撑政策科学决策、规划编制、优化生产力布局提供绿色标尺,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致力于保护好黄河“母亲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我省黄河流域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154个,专门制定《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管控要求》,优化黄河沿岸资源能源开发布局,提高沿黄项目建设准入门槛,切实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支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助力高水平承接京津冀和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推动区域产业布局与生态安全格局相协调,加快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
二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两高”项目环评审批,从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区域污染物削减等方面严格把关,倒逼企业优化布局、提标改造、转型升级。聚焦汾河谷地和清徐—交城、平遥—介休—孝义、新绛—稷山—河津—闻喜—曲沃—侯马等大气弱扩散区、污染高排放区和受体敏感区,从严控制产业规模、开发强度、排放限值和环境风险,多措并举推动重点区域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同时,衔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支持煤炭、电力、钢铁等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引导传统产业向环境容量大、市场保障条件好的地区科学布局、有序转移。
三是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生态、大气、水等要素污染治理中的应用,精准科学施策,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实施分单元差异化保护修复策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维护生态安全格局。深化大气、水、土壤等的环境分区管控,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溯源、分区施策,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四是指导项目选址选线。借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空间及政策集成优势,服务项目科学选址选线,规避投资风险,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先后为我省光伏发电、抽水蓄能、战略性矿产资源、小水电、公路特许经营等近300个项目选址选线提供研判服务,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助力项目精准科学落地。谢谢!
山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实施意见》提出要支持绿色转型,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请问省发展改革委在绿色转型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马双喜: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工作,绿色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产业转型发展扎实推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控钢铁、焦化、水泥、有色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推动传统行业通过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等方式进行优化升级。印发实施加快低空经济发展和通航示范省建设21条,加快提高通航研发制造水平,引进一批光伏产业链国内龙头企业,上半年全省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5%,远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大同市被列为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全省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量居中部六省第1位,全省数字经济蓬勃发展。
二是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纵深推进。扎实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全省煤炭先进产能占比达80%以上。大力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上半年全省非常规天然气产量83.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8.7%。着力提升电力外送基地优势,上半年全省外送电规模达746.6亿千瓦时,增长2.1%。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提速发展,截至6月底装机规模达6448.9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比例达到47.2%。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全省建成新型储能项目23个,规模90.5万千瓦。
三是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加强。加强能源节约高效利用,落实非化石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管理,实施能耗强度年度目标弹性管理,切实增强省级用能调控,“十四五”前3年,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位居全国前列。坚决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管理,有序推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太原、大同、晋中、长治、晋城、临汾6市获批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是全国入选城市最多的4个省份之一。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决策部署,抓住推动绿色转型的关键环节,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推动美丽山西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谢谢!
黄河新闻网记者: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如何做好衔接?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 潘俊刚: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3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山西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截至今年5月份,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全省“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建立并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之间在空间上存在密切关联,在管控措施和目标任务上又各有侧重。
首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关系密切。
国土空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均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重要手段。
国土空间规划是通过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底线要求,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生态环境保护源头预防体系的重要环节。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都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各自领域,坚持底线思维、系统思维,落实国家生态安全、区域协调发展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空间分区管理,实施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共同保安全、促发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保持充分衔接。二者在生态环境基础底图方面保持一致,包括底图坐标系、行政区划、山体河流水系、自然资源要素、生态环境状况、各类依法设立的保护区及管控区边界范围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统一划定并严守一条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其次,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存在明显差异。
在制度定位和目标上,国土空间规划侧重落实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旨在明确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安排,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聚焦空间上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环境行为的分区管理,旨在明确各流域、各区域、各单元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完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链条,二者协同发力,有利于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在管控对象和模式上,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是围绕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优化目标,基于地块用地性质和功能,以用途管制为手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规划许可、用途审批和批后监管等环节,通过建设用地总量、开发强度管控等指标约束,对耕地、林地、草原、河流等所有国土空间统一进行全域全要素用途管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则围绕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功能提升目标,针对影响生态和排放污染的行为,进行预防性和控制性管控,把该保护的区域科学地划出来,守牢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把发展同保护矛盾突出的区域识别出来,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底线,从而实现对各类开发保护建设行为的规范和引导。
下一步,在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过程中,我厅将落实《实施意见》要求,按照“统筹衔接、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分步推进”的思路,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的共建共享共用,保障相关管理数据和资料的适时动态更新,同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与培训,真正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有效衔接、协同发力,共同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谢谢!
马学英:
非常感谢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三位负责同志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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