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节水管理是以市场化手段推进节水工作的创新模式和重要举措,也是发展节水产业的重要抓手。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对促进社会资本参与节水、发展节水服务业、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2024(第九届)供水高峰论坛上,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政策研究处处长陈梅分享了推动合同节水管理的政策措施及典型模式。
陈梅
01 为什么要推行合同节水管理?
“合同节水管理”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它来源于“合同能源管理”,有异曲同工工之妙。为什么要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做这件事的意义是什么?
首先,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是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迫切需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是推行合同节水必须遵循的原则。
其次,合同节水管理是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2019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出“到2022年,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高校。”回顾过去,这一目标通过合同节水的方式得到了实现,此外我们也希望能拓展领域,在工业、农业上有更深入的探索和推动。
今年5月1日《节约用水条例》正式实施,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对“节水”立法,意义深远。《条例》里有两条和节水产业息息相关、非常关键,其一是第八条,“国家完善鼓励和支持节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强节水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产业化应用,强化科技创新对促进节水的支撑作用。”后面会展开介绍。其二是第四十条,它指明了在节水领域鼓励和支持的发展方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节水服务产业,要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同时,鼓励企业和机构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开展节水咨询、设计、检测、计量、技术改造、运行管理、产品认证等服务。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在不同行业的工业企业里,这些环节都大有可为,市场空间广阔。
李国英部长在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提出一个要求,“推动实施200项以上合同节水管理项目”,这是今年必须要完成的工作任务,足见对合同节水管理的重视和推动力度。
02 推动合同节水管理的政策措施
(一)合同节水管理内涵
合同节水管理是指节水服务企业与用水单位以契约形式,通过集成先进节水技术为用水单位提供节水改造和管理等服务,获取收益的节水服务机制。
因为目前的水价水平还比较低,所以单从效益上来说,仅依靠水的价值还不足够充分,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获得新的收益,后面模式和应用案例部分会讲到。
(二)合同节水面临的挑战
一方面,面临实施主体挑战。合同节水管理必须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任何一个较大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都是系统工程,均需集成若干节水技术、产品才能进行系统的节水技术改造,实现节水效益。并且,节水服务产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市场容量巨大,但当前在很多领域仍存在空白,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尽快培育出一批合同节水管理的服务主体。
另一方面,是融资方面的难题。合同节水管理需要一次性投入,分期收回。因为不是当期投入当期回收,就会存在一些合同风险、契约风险以及政策性风险。
(三)合同节水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
陈梅表示,跟大家分享一些最新出台的、激励性的政策措施。
2023年7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及关于如何激发合同节水管理市场活力、强化合同节水管理技术支撑、提升节水服务企业能力、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做好合同节水管理组织实施等重点内容。
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4〕898号),提出要创新节水管理服务模式,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里面对于高耗水行业、公共机构、公共建筑、工业企业及园区,应当如何开展合同节水管理,都有非常详细的指导。
2024年8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合同节水管理辅导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24〕223号),更多地系统梳理和辅导,回答合同节水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另外,关于节水税收优惠政策,也非常重要,值得企业关注。
国家颁布了2部法律法规对节水税收优惠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分别是《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其中,《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34条规定了对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和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8条、第100条分别做出了相关具体解释。
与此同时,水利部也很重视合同节水管理方面的标准体系建设。对于想要了解这项工作、想要进入这个市场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标准是很好的渠道和切入点。 《合同节水管理技术通则》(GB/T 37149-2017)、《项目节水量计算导则》(GB/T 37148-2017)、《项目节水评估技术导则》(GB/T 37147-2017)等三项国家标准,对规范和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服务产业发展意义重大。
关于省级层面出台的政策,近年来不少省份推出了“节水贷”融资服务。“节水贷”是一种政银联合研发的创新型绿色信贷产品,通过节水项目贷款和节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两种方式,对节水技术改造、合同节水管理等节水项目,以及获得节水载体相关称号的企业给予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金投向节水领域,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当然现在也拓展了其他方式,比如水权贷、信用贷等等。这些多元化的优惠措施,国家也非常鼓励支持。
(四)合同节水管理成效
截至2023年底,通过大力推动,全国在公共机构、高耗水工业、农业节水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等10个领域共实施了744项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吸引400多家节水服务企业参与合同节水管理项目,撬动社会资本投资超过80亿元,年节水量超过4亿立方米,平均节水率达20%以上。
03 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及应用
合同节水管理的模式上,常见的有节水效益分享型、节水效果保证型、用水费用托管型,在实践中,还创新推出了资源置换型、效果保证+效益分享型、合同节水+水权交易型等多种模式。
节水效益分享型是指节水服务企业和用水户按照合同约定的节水目标和分成比例收回投资成本、分享节水效益的模式。该模式作为合同节水管理的主要方式,较多适用于高耗水行业、公共机构等大部分用水户,比较成熟。
节水效果保证型是指节水服务企业与用水户签订节水效果保证合同,达到约定节水效果的,用水户支付节水改造费用;未达到约定节水效果的,由节水服务企业按合同对用水户进行补偿。该模式较多适用于生活服务业、企业日常改造、中小型公共建筑改造等周期较短、特殊水价、节水量较小、工程技术较为简单的用水户。好处是达到约定的效果了就一次性付费。
用水费用托管型是指用水户委托节水服务企业进行供用水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水改造,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用水托管费用。该模式较多适用于酒店、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和中小型供水企业。这样的案例也比较多。
“用水费用托管+建设收益”型是不仅提供服务,也参与建设环节。
“效果保证+效益分享”型,是两种典型模式组合在一起。
“合同节水+水权交易”型,在农业节水灌溉领域应用比较多,通常由节水服务企业先行投入资金对用水户进行节水改造,将项目节约的水量通过用水权转让、收储等方式进行交易,收益归用水单位所有,或由用水单位和节水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分享。
“水权交易+综合农事托管服务模式”型,同样也是在农业节水灌溉领域应用比较多,与上一种模式相比,节水服务企业将参与更综合的农事服务,比如片区的集中运营。
在最后,陈梅表示,合同节水管理促进了节水服务市场的良性发展,希望和大家一起,在这个新兴的广阔市场里共同努力,创新管理模式,培育优秀的产业主体!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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