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经济绿色低碳、环境洁净优美、生态良性循环、人居健康安全、城乡和谐宜居、治理现代智慧的美丽广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12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美丽广东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纲要》从13个方面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具体要求,并制定美丽广东建设指标体系。
《纲要》明确,到2027年,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环境更加洁净优美,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稳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环境健康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在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无废城市”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性成果,美丽广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到2035年,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基本构建,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现代环境智治体系基本建成,岭南山地、南粤水网、美丽海湾等山水人文特色充分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广东基本建成。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广东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通知
粤府函〔2024〕23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美丽广东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3日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