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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上市公司频陷财务造假“风暴”!“退市不免责”成常态

时间:2025-10-14 09:19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易简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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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次出台的意见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国务院再次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也是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新“国九条”要求,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新“国九条”还强调,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规避退市的违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1日,新“国九条”已正式实施。

2024年4月12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意见》严格了强制退市标准,例如严格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降低两年财务造假触发重大违法退市的门槛,新增一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的退市情形。

今年5月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欺诈发行和持续信息披露造假的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力度,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与司法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协作,推动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

随着监管机构对资本市场的监管逐渐趋严,一些环保上市公司认为“退市”就可逃避处罚的侥幸心态也随之破灭。据《证券日报》报道,据统计,2024年以来,截至2025年8月31日,证监会累计查处了67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其中46家已做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据《金融时报》报道,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认为,在行政处罚方面,监管机构秉持“退市不免责”原则,对退市公司及责任人的追责力度显著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一追到底,体现了当前行政处罚的全覆盖和强力度。

《证券日报》报道,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表示,对退市公司处罚常态化是资本市场迈向质变的关键一步。对上市公司而言,将倒逼其规范运作,杜绝“带病上市”;对投资者而言,强化了“买者自负”下的公平保障;对市场而言,净化了市场生态,推动“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

以上种种事件说明当前对财务造假的刑事打击力度明显提升,多部门协同依法从严对财务造假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追责,环保上市公司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刻都要更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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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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