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宁夏的水资源管理和用水管理主要依赖行政计划手段,水价、水资源费和排污费等经济调控标准较低,被动节水的色彩较浓。现有的水管理手段与水平相对比较落后,主要表现在:一是灌溉用水管理粗放,一些灌区按灌水亩数均摊收费,不利于节约用水;二是支斗渠以下量水调控设施严重不足,田间工程不配套。近两年来,自治区通过制定政策及实施方案,开展大量宣传培训、经验推广、组建协会等工作,初步理顺了供水管理体制,在提高灌溉效率的同时,规范了用水管理,特别是规范了水费收缴行为,使水费公平负担,有效杜绝了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现象,具体经验和成功做法如下:
(一)推进城乡水费水价改革,实施水利建设资金的市场运作
实行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和水价形成机制改革,支斗渠采取农民用水者协会自主经营、自我管理,乡村监督协调和服务,水管单位指导和协助的管理方式。
针对农业用水占主导地位的实际,宁夏回族自治区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大力推进农村水费改革。各级水管单位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水费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全区农民用水者协会组建工作基本完成,实行“三费”合一的“一价制”水价政策,推行水管单位 “一费开票到户”、农民用水协会“一票收费到户”的水费收缴管理方式,其中自流灌区已全部进行水费改革,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905家,86%的协会按照一事一议的程序落实了“一把锹淌水”制度。通过农业水费体制改革,支斗渠用水管理得到加强,灌溉秩序明显好转,有效增强了群众水商品和节水意识,试点灌区节水幅度15-20%,大部分试点水费较往年都有所降低。
(二)水权转换
宁夏当地水资源严重短缺,且用水结构不合理,农业用水占全区总用水量的95%以上,工业用水仅占3%。水权转换方式将农业节余的水量有偿转换给工业,以工业发展反哺农业,由拟用水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投资,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节水改造工程,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宁夏从2003年成立了水权转换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编制完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水权转换总体规划报告》和《宁夏黄河水资源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已得到黄委会批复。制订了水权转换的相关制度,明确了出让方和受让方的责、权、利,签订水权转换协议,落实资金,已到位资金6320万元;实施节水改造工程,砌护干渠12.75公里、支斗渠45.68公里,改造各类建筑物815座。节水工程已经发挥效益,初步满足了部分工业项目用水需求。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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