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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辰解读三部委联合颁布的污泥技术政策

时间:2009-10-26 11:38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周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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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六单元“工程实践与装备”第一部分发言嘉宾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下简称“技术政策”)于今年2月18日由建设部、环保部、科技部联合发布,该技术政策创新内容很多,且对于指导我国若干年后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在刚刚落幕的“2009(上海)水业热点论坛——中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论坛”中,参与该技术政策制定的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总工程师张辰对其中的主要内容和创新部分做了更为详细的阐述。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总工程师张辰发言

  该技术政策共有七章四十三条,其中第一章为总则,总则中第1.4条指出污泥处理处置是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泥处理处置应遵循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原则,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控制。该条强调了泥处理是水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水处理里面就要考虑污泥量的减少,做到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而对于有毒有害物质并不只是重金属,还应包括有机污染物等。总则中第1.5条指出污泥处理处置的目标是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同时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达到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强调了污泥处理处置的三化中应以无害化为重点,并未提出污泥资源化利用,而是超前的提出了“政府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说法,譬如说目前国外有些人认为污泥是我们的新能源——生物能,完全可以通过消化利用,美国已经具备整套设备将上清液中磷浓度在60mg/L以上的磷全部提取出来,制复合肥形成利润。总则中对于地方政府的要求即第1.6条指出,地方人民政府应该优先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污泥衍生产品。该条中值得重点推敲的是“污泥衍生产品”而并非“污泥产品”,为污泥的产业发展创造了条件。总则中第1.7条指出,国家鼓励采用节能减排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鼓励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处理处置污泥,鼓励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研发适合我国国情和地区特点的污泥处理处置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第二章着重是污泥处理处置的规划和建设,共有六条,其中第2.2条指出,污泥处理处置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宜相对集中,鼓励将若干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第2.3条指出,应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规划污泥产生量,合理确定污泥处理处置的规模,近期建设规模应根据近期水量和水质确定。第2.4条指出,要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第2.5条指出城镇污水厂建设应统筹兼顾污泥处理处置,减少污泥产生量,以符合源头削减的原则,节约污泥处理处置费用。对于污泥未妥善处理处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城镇污水处理厂对主要污染物的消减量。即污泥没有处理处置好,COD指标需要核减。第2.6条指出必须严格控制重金属。

  第三章是污泥处置的技术路线,首先确定处置的技术路线,然后选择处理工艺。其中第3.1条一再强调了因地制宜的处置方式,土地利用、填埋、建材利用,这是污泥消纳的过程,对于污泥土地利用的文字叙述也是反反复复进行的——鼓励符合标准的污泥进行土地利用,鼓励符合标准的污泥用于土地改良和园林绿化并列入政府采购名录,允许符合标准的污泥限制性农用,农用是污泥土地利用中一个很大的问题,但是首先要符合标准。表述上这几条的层次非常好,比如说污泥农用时首先要达到一个标准,污泥的衍生产品应通过场地适用性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估,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污泥农用应严格控制施用量和施用期限,对本底值、泥质指标要有很好的检测。污泥建材利用——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广污泥建筑材料利用。污泥填埋——不具备土地利用和建筑材料利用的污泥可采用污泥填埋,国家将逐步限制未经无机化处理的污泥进填埋场。

  第四章是污泥处理技术路线,在确定污泥处置方式的情况下,选择了污泥的处理技术路线,第4.1条是在浓缩、调理和脱水这些常规技术基础之上应该的做法,以园林绿化和农业利用为处置方式时,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和高温好氧发酵(堆肥)方式来处置。第4.4条是污泥采用以建筑材料利用时可以采用干化、焚烧处理技术,同时对于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可采用污泥焚烧工艺。鼓励采用污泥干化焚烧的联用方式,提高污泥的热能利用效率;鼓励污泥焚烧厂与垃圾焚烧厂合建;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污泥作为低质燃料在火力发电厂焚烧炉、水泥窑或砖窑中混合焚烧。可以说对于污泥处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无论鼓励的还是限制的都有一个很好的趋势。

  第六章是污泥处理处置安全运行与监管,其中6.3就提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单位和各污泥接收单位应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并定期将记录的联单结果上报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要对污泥土地利用全过程进行监管、管理,对于其它的干化焚烧也要有些管理。联单制度可以有效的杜绝类似北京门头沟污泥偷排事件的产生。

  第七章是污泥处理处置的保障措施,写得很到位,比如说第7.2条污水处理费应包括污泥处理处置运营成本;通过污水处理费、财政补贴等途径落实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确保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稳定运营。污泥处理处置的建设费可能由政府一次性投入,但运营费也需要保障。第7.3条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对于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和设备,按规定给予财政和税收优惠;建立多元化投资和运营机制,鼓励通过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

(根据参加2009(上海)水业热点论坛整理,未经本人审核。)

编辑:周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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