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淮河安徽段禁止采砂的补充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7-06-29 |
发文单位 | 安徽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皖政明电〔2007〕10号 | ||
摘要 | 沿淮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淮河防洪、航运交通安全,2006年3月8日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淮河安徽段部分河道禁止采砂的通知》(皖政明电(2006)2号),明确在淮河安徽段部分河道设立禁止采砂区26个,总长159?5公里;2007年6月14日省人民政府再次发出《关于淮河安徽段禁止采砂的紧急通知》(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