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定《水资源作业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1-09-14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民国90年09月14日订定 第1条 经济部(以下简称本部)为办理所属水库之发电、给水、灌溉、防洪及观光,有效管理及循环运用水资源经营之效益,特设置水资源作业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依预算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运用,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1-09-14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民国90年09月14日订定 第1条 经济部(以下简称本部)为办理所属水库之发电、给水、灌溉、防洪及观光,有效管理及循环运用水资源经营之效益,特设置水资源作业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依预算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运用,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