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经济部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区管理局组织条例》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2-01-25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民国91年01月25日制定第1条 本条例依经济部水利署组织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制定之。第2条 经济部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本局)管理新店溪青潭水源、水质、水量保护区,掌理下列事项:一、集水区管理之土地使用管制、工矿与土石采取管理、林业经营、林地管理、观光游憩管理、教育宣导及违规行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2-01-25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民国91年01月25日制定第1条 本条例依经济部水利署组织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制定之。第2条 经济部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本局)管理新店溪青潭水源、水质、水量保护区,掌理下列事项:一、集水区管理之土地使用管制、工矿与土石采取管理、林业经营、林地管理、观光游憩管理、教育宣导及违规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