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采砂(石)船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7-08-23 |
发文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
文件号 | 环函〔2007〕303号 | ||
摘要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采砂(石)船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7〕303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你省《关于对采砂(石)船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请示》(川环〔2007〕11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对采砂(石)船暂不征收噪声超标准排污费。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原国家计委、财政部、环保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