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8-02-03 |
发文单位 | 新乡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新政[2008]5号 | ||
摘要 | 新乡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防止介水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建设部、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生活饮用水的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生产单位及个人...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8-02-03 |
发文单位 | 新乡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新政[2008]5号 | ||
摘要 | 新乡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防止介水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建设部、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生活饮用水的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生产单位及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