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全面改善农村地区水环境质量,如期完成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9月12日下午,市政府召开14届21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编辑:李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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