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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财政厅2016年PPP工作报告:遴选72个项目总投资1126亿元

时间:2016-12-30 14:00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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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力有待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是推动PPP项目落地的加速器,但有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PPP项目不积极。加之PPP项目通常投资额较大,前期工作复杂,需要经过大量可行性研究和前期论证工作,合作周期长,涉及部门多,行业主管部门认为利用PPP模式“费时、费事”,不如政府直接投入来的快,对PPP工作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也未指定专人负责PPP推广工作。由于PPP项目不同行业的管理标准差异很大、专业性强,且项目由部门发起,财政部门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参与,由此对各部门相关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加强,需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三)研究学习不深入,政策把握不准。各地各部门领导特别是负责PPP工作的同志,对PPP一系列政策、制度,包括PPP模式操作指南、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等,研究学习不够、把握不准。在做具体工作中,对PPP项目实施主体、适用领域、操作方法特别是“利益平衡点”的把握不到位,甚至有偏差。青海是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小,财力薄弱,社会资本担心自身利益缺乏法律保障,怕陷阱、怕违约、怕反复,对政府履约理念和能力有顾虑,“风险分担”意愿不强,希望政府无条件兜底,引进社会资本难度大。

三、2017年工作思路

针对青海省在推广运用PPP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青海省将牢固树立问题导向,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省PPP中心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省级财政部门应积极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或指定专门机构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青海省财政厅正积极向省编委申请成立PPP中心,增设机构,增加人员,专司PPP模式推广运用之责,使PPP模式推广工作做到专岗、专职、专人、专业。

(二)大力开展项目示范工作。对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因地制宜给予前期费用补助、以奖代补等资金支持,协调推动示范项目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青海省PPP基金进行对接;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又快又实”的示范项目管理要求,积极推动示范项目“实实在在”落地;建立“能进能出”的制度体系,对一定期限内仍无法落地实施的备选示范项目,调出示范项目名单。

(三)着力提高机构能力。继续开展PPP培训工作,使各级政府各部门全面掌握PPP一系列政策、制度、指南、指引等,提升对政策的理解,从根本上转变思想,逐步提高推广PPP的能力。年底之前,青海省财政厅将国务院、财政部以及本省近几年出台的PPP政策制度汇编成册,印发全省研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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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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