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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水利水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发布(附全文)

时间:2017-01-16 14:24

来源:苏州市政府 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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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水能力提升。 

  推进全市老新村、老街巷和乡镇供水设施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启动张家港四水厂扩建工程;开展相城水厂二期工程建设。 

  张家港、常熟、太仓、吴江、园区实施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共改造供水能力265万吨/日。 

  配套完善供水管网,结合市政道路建更新改造灰口铸铁管,总长900km。 

  推进苏州市区-吴中区东山大道、苏州市区-高新区金枫路、吴江区-吴中区吴东路互连互通管道建设。 

  加强供水水质监管,在市排水监测站现有化验楼的基础上扩建1000m2,增加自来水水质检测功能。 

  三、污水处理 

  “十三五”期间重点加强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整合,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以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按照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维护”的要求,强化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 

  (一)城镇生活污水。 

  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44座,新增处理能力108万吨/日。其中苏州福星污水厂进行浓缩池改造,娄江污水处理厂开展提标增容前期研究。 

  配套完成新建主管网、控源截污管网以及老旧主管网改造,共计1714km。 

  建设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7项,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能力2448吨/日。其中苏州市区300吨/日。 

  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快推进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2017年底前建成苏州市级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 

  (二)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每年不少于1000个村庄10万农户的速度推进建设,到2017年,实现重点村、特色村生活污水处理率100%。同步实施撤并乡镇、城乡结合部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到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 

  积极推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模式,实现污水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行、市场化运作、日常化管理,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造条件参与运营。 

  四、水资源保护 

  继续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纳污能力控制,使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得到进一步落实,加强节水型企业、单位等载体建设,推广农业节水灌溉。 

  (一)用水总量控制。 

  突出规划引领,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建立辖区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以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关闭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腾出水资源空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或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 

  同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消耗资源性项目和产能过剩项目的取水审批,全面禁批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等6大类重污染项目,从严控制新增取用水许可。 

  (二)用水效率控制。 

  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制定、发布本地区用水定额,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等高耗水行业用水达到国内先进定额标准。将不同行业和产品的用水定额和清洁生产定额,作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制订、节水评估和用水审计等重要依据。 

  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录,树立节水标杆;探索合同节水管理新模式,加强节水型载体建设,每年新增20家节水型企业、单位,推进节水型园区建设,加快节水技术改造,严格执行节水强制性标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 

  推进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加强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每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 

  (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要重新核定市级河湖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排污口设置论证制度,在水功能区达标率低、缺少水环境容量的地区,从严控制新增排污口,对工业区外的区域实行排污口限批、禁批,工业区内实行工业污水入网处理,不再新设排污口。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切实做到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与取水无关的设施,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无排污口、网箱养殖、旅游垂钓等项目。落实多水源保障措施,根据“统一规划布局、分片联网供水”的原则,实施区域供水管网互通工程,做到源水互补、清水互通,构建了“区域供水、水源地保护、双水源保障、深度处理、清水互通、应急预案”六位一体的全方位立体式供水安全保障格局。 

  (四)完善考核制度。 

  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逐级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完善考核工作体系。 

  五、生态修复 

  大力推进阳澄湖三年生态优化提升行动,实施阳澄湖周边地区河道清淤,加快南湖荡、明镜荡等湖泊生态修复,开展部分中小湖泊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和生态修复。对重要河湖进行确权划界,保证水域面积不减少。 

  (一)河湖治理。 

  以阳澄湖生态优化提升工程为重点,疏浚整治阳澄湖周边河道169条、195km;实施黄埭和浒关片区水系整治,减少污染下泄;增强阳澄中—西湖水量交换,拓宽整治后周家浜河道;新建阳澄中—东湖抛石挑流丁坝,实现阳澄湖生态优化提升。 

  常熟市加快实施昆承湖、南湖荡及官塘等湖泊生态修复工程;昆山市推进实施明镜荡、万千湖、汪洋荡等南部水乡湖泊岸线综合整治和湖泊串联工程,实施淀山湖入湖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周庄太史淀退渔还湖生态湿地工程以及棋盘荡综合整治等;相城区重点实施盛泽荡、漕湖等综合整治;吴江区以9个省保护名录湖泊为重点,启动实施境内湖泊群落综合整治。 

  实施水土保持与预防治理面积71.5km2,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农村河道通过种植绿化、水生植物、建设生态护岸,进行生态修复。 

  结合澄湖沿湖村庄整治,编制岸线、出入湖河道、生态修复、景观建设等综合整治方案,完成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吴中区启动部分工程建设。 

  (二)水质提升。 

  苏州古城区新建净水厂2座,整治(打通)断头浜33条(包括生态治理),开展城区河道疏浚、轮浚。 

  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市区通过水系整治、新建闸站、调水引流等措施改善城区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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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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