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焦作市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防范水污染事故发生,日前,按照《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市政府专门下发了《焦作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
根据《焦作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规定,焦作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将坚持“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分工合作、权责明晰”的工作原则,以流域水污染防治协调联动为主线,以统一监测体系、统一水量调配、统一信息共享为基础,以统一规范治理和统一环境监管为重点,以统一应急预警和统一联动执法为手段,以加强督导、定期会商、完善督查评估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公众监督为保障,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各县(市)区政府在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七统一”工作制度,打破行政区界限,形成治水合力,预防和解决流域水突出环境问题。
据了解,《焦作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还在建立统一监测体系、统一水量调配、统一信息共享、统一规范治理、统一环境监管、统一应急预警、统一联动执法方面明确了责任。其中,在统一监测体系方面,明确规定,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建立跨界断面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跨界断面联合监测机制实施,并会同市水利局负责共同制定流域统一的监测方法,实现环保和水利部门的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的统筹衔接。在统一水量调配方面,由市水利局牵头,市黄河河务局、市南水北调办、各级政府配合,加大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力度,着力改善主要河流的环境流量,优先改善大沙河、共产主义渠等河流的环境流量。在统一规范治理方面,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局配合,制订食品、造纸、化工、医药、皮革等重污染行业水污染治理方案,各级政府以《省碧水工程》《市碧水工程》为统领,逐步完成城市建成区内造纸、皮革等重污染企业改造退出方案。另外,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市环保局配合,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订焦作市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并负责督促实施,确保从源头上控制流域水环境污染风险。在统一联动执法方面,明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水污染突出问题的解决。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等2项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焦作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3日
焦作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的要求,推进《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省碧水工程》)《焦作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市碧水工程》)实施,确保我市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防范水污染事故发生。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焦政〔2017〕3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坚持“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分工合作、权责明晰”的工作原则。
第三条 我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以流域水污染防治协调联动为主线,以统一监测体系、统一水量调配、统一信息共享为基础,以统一规范治理和统一环境监管为重点,以统一应急预警和统一联动执法为手段,以加强督导、定期会商、完善督查评估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公众监督为保障,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在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七统一”工作制度,打破行政区界限,形成治水合力,预防和解决流域突出水环境问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二章 重点任务
第五条 统一监测体系。
建立监测管理体系。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建立跨界断面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跨界断面联合监测机制实施。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市水利局负责共同制定流域统一的监测方法,实现环保和水利部门的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的统筹衔接。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市水利局负责按照国家、省地表水监测断面考核相关要求,统筹水质监测点位和水文监测站点的位置设置,优化我市主要跨县(市)区界监测点位位置,完善自动监测网络,实现水质的同步监测,严密监控河流跨界断面的水质和水量,分清上下游、左右岸的治污责任。
加强常规性和应急性监测。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完善并统一全市的常规性和应急性水质监测制度;各地方政府负责加快实施流域内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设。
第六条 统一水量调配。
努力改善环境流量。市水利局牵头,市黄河河务局、市南水北调办、各地方政府配合,加大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力度,着力改善主要河流的环境流量,优先改善大沙河、共产主义渠等河流的环境流量。
统筹水量调度。市水利局牵头,市黄河河务局、市南水北调办配合,研究制定主要河流闸坝联合调度相关办法,加强调度管理,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间。
第七条 统一信息共享。
构建流域水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市环境保护局和市水利局等部门会同各地建立流域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水环境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水质监测信息、污染源监管信息、水文水资源信息、水污染事故信息、水污染治理技术信息、相关政策信息等跨界多部门互送共享。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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