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体制机制日臻完善。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自治区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及宁东基地环境保护“三个行动计划”;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环境违法举报制度、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等重点改革任务;连续推行环保“为民办十件实事”。
第二节 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虽然“十二五”期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由于产业结构倚重倚能造成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将长期存在。
1.环境质量改善形势严峻。全区大气环境和局部水体环境质量下降。2015年,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降反升,轻度以上污染天数占26%,较上年增加11天,银川市首次出现连续雾霾天气。重点城市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仍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限值。沙湖、星海湖等重要湖泊湿地和清水河(固原段)、葫芦河、渝河等黄河支流水质下降至劣V类,重点入黄排水沟劣Ⅴ类水质断面占72.7%。
2.部分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严重。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单位保护意识不强。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有8个存在采矿、洗煤、旅游、风电等建设活动,个别开发建设项目甚至侵占了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2013年以来,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仍存在违法违规的建设活动。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热电联产、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工作任务艰巨;城镇污水收集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较低;工业园区集中治污设施建设滞后,32个工业园区仅11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农村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环保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低。
4.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尚未有效解决。部分地区、企业存在重开发、轻环保问题;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现有3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仅有3座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完成率仅为49%;农业面源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国控重点污染源烟尘排放达标率仅为83.5%;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途径窄,全区粉煤灰、冶金类废物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较低。
第三节 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快“美丽宁夏”建设的关键期,也是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攻坚阶段,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重大机遇。
1.绿色发展成为时代理念。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被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作出了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的重大战略部署,确立了建设“美丽宁夏”奋斗目标和“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出台了《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美丽宁夏建设的意见》(宁党发〔2016〕25号),把以生态文明为核心的“美丽宁夏”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显著增强。生态文明和“两山论”(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推动环境保护的坚实思想和行动基础,优美环境是宁夏最大优势和靓丽名片已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识。各级党委、人民政府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排污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社会环保投入力度持续加大,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都在迅速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高度凝聚。
3.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国家新修订了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相继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环境保护督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推行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我区印发了《“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6-2018年)》;出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路线图基本绘就。
4.空间规划优化发展格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中央批准我区开展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试点。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定位,通过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强化规划约束管控,健全空间规划体系,有利于从源头解决布局性、结构性问题,确保资源环境承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绿色发展和空间规划为引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汇聚组织领导推动、工程项目拉动、改革创新带动、基础能力驱动、部门社会齐动五大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四大战役”,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建设“美丽宁夏”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在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平衡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筑牢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统一。
突出重点,改善质量。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污染整治,把加强污染防治与落实重点项目相结合。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以大投入启动大项目,大项目带动大治理,大治理推动大改善,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强化顶层制度设计,深化环境保护体制改革,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责任分担、合作共治和监督制衡机制,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全社会共建“美丽宁夏”的良好格局。
强化法治,筑牢根基。推进环境法治建设,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严守生态红线和环境准入标准,统筹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第三节 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持续提高,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全社会齐抓共管局面基本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
2.主要指标。
包括环境质量、生态状况、总量控制和环境风险等四方面共20个指标,各类指标中约束性指标13项,预期性指标7项。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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