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在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开展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并逐步推开。探索建立湿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办法。
(三)探索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模式。围绕构建以鄱阳湖为核心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加快建立鄱阳湖湿地监测评价预警机制和生态功能警戒线制度。启动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江西鄱阳湖流域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探索鄱阳湖湿地国家公园管理模式,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
五、改革国有林场管理机制
(一)开展省级示范林场创建。科学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全面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积极培育大径材和珍稀优良乡土树种,提高国有林场森林质量。加强国有苗圃建设,加大良种良法应用和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出台创建省级示范林场实施意见,开展省级示范林场创建,推进林场转型升级,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成30个省级示范林场,辐射带动国有林场快速发展。
(二)完善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机制。制定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质量评价标准,保持国有林场经营权属稳定。探索实行国有林场场长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考核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国有林场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引导和推动林场职工、社会资本以股份合作方式参与国有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激发国有林场发展活力。大力开展场外造林,探索集体林地和森林经营托管制度,带动提高集体林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壮大国有森林资源。
(三)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调整国有林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快启动国有林场森林管护用房改造。选择3-5个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的国有林场场部开展森林特色小镇试点,拓宽国有林场发展空间。开展“智慧林场”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信息平台,完善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网络。
六、探索绿色共享机制
(一)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步伐,实现到2018年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同时积极鼓励县(市)级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着力开展“五河一湖”流域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实现城市间生态系统整体链接,形成2个以上沿江沿湖森林城市群。建立森林城市称号复查制度,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建制镇和村庄创建“森林村镇”,美化乡村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态监测与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编制全省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网建设规划,新增建设15个省级生态定位观测站,打造统一规范、布局合理、覆盖森林、湿地和沙化土地三大生态系统的全省林业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和数据平台。启动省级以上森林城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开展负氧离子监测发布工作。
(三)开展开放型绿色生态教育基地建设。在城市周边建设一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免费向市民开放,推进绿色空间共享。选择一批生态景观优美、生态教育资源丰富、具有区域代表性和知名度的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向公众试点开放,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依托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建设一批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基地、科普宣教基地等,开展绿色生态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
七、夯实生态扶贫机制
(一)推动林业产业扶贫。加快油茶示范基地建设,扩大高产油茶种植规模;加大茶油品牌整合和推介力度,打造江西油茶知名品牌;引导企业改造升级传统油茶生产工艺,发展油茶精深加工。大力发展以森林中药材、苗木花卉、天然香精香料原料种植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为主的林下经济,拓宽森林资源利用空间,实现“不砍树、能致富”,助力山区精准扶贫。充分利用赣州(南康)家具产业博览会平台,做大做强我省家具产业。加大竹笋产品、竹日用品等研发力度,加快实现竹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各地依托优良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等新兴业态,创建一批“省级森林体验基地”“省级森林养生基地”。加快林业生态富民产业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省林业总产值突破6000亿元,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推动林业就业扶贫。完善重点生态领域和薄弱环节投资政策,加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在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实现更多贫困人员就业。在符合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工作,带动更多山区贫困户实现脱贫。鼓励国有林场通过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森林体验、休闲、养生旅游等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
(三)推动林业科技扶贫。在我省贫困地区实施50项重大林业科技成果和林木良种推广项目,建立50个林业科技扶贫开发攻坚示范点,100个省、市、县林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培训林农和基层技术人员5000人次以上,指导和帮扶林业科技精准扶贫示范户500户,力争到2020年示范户户均增收20%以上。
八、创新林业生态投入和扶持机制
(一)建立林业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从政策、项目、资金上,对开展林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试点示范给予支持和倾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我省林业生态建设的支持,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资源收费基金和资源有偿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积极筹措资金增加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补偿投入,着力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林业生态建设投入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挖掘林业公共项目的可经营性,财政资金提供缺口性补助,以项目合理的投资收益,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公共项目建设和运维。
(二)加大金融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力度。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争取到2020年贷款总额达到210亿元,贷款余额达到70亿元,推动绿色资源向现实资产转变。充分利用国家绿色金融政策,积极争取银行信贷支持,力争到2020年国开行江西省分行投放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贷款达到120亿元,投放油茶产业发展贷款达到60亿元,投放低产低效林改造贷款达到40亿元;农行江西省分行“金穗油茶贷”贷款突破50亿元;利用外资银行贷款建设林业项目资金突破20亿元。
(三)创新金融扶持生态建设机制。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担保贷款。积极探索组建油茶、松香等林业要素交易平台。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期限长、利率优、适应林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推进金融资本进山入林。完善森林保险制度,扩大森林保险规模,拓展保险品种,创新参保投保方式,提高森林出险后的理赔效率,赔付资金优先用于灾后植被恢复。
各级政府要强化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意识,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及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并把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体制机制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效。省林业厅要切实加强对全省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工作的研究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成效评估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推动工作,形成改革创新合力。各试点示范地方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改革方案,完善改革政策,加大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改革创新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2017年9月6日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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