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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广东肇庆环境综合治理和环保产业规划(2016-2030年)(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7-11-02 15:27

来源:广东肇庆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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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包括在线生物毒性水质预警监控技术及设备、便携式无线广谱智能分光光度水体污染物检测仪、水质挥发性有机物(VOC)在线自动分析仪、水体中基因毒性污染物快速筛查仪、污水处理系统精细化控制仪器仪表、地下水采样与检测一体化移动式设备、填埋场防渗层渗漏监测/检测预警系统。

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包括环境遥感监测和量值溯源标准设备、多物种智能生物预警仪、农村生态环境快速检测设备、化工园区环境污染监测预警系统、危险品运输载体实时监测系统。

固体废物检测仪器仪表。包括土壤重金属监测仪器、移动固体废物重金属在线快速检测装置及环境风险分析平台。

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包括土壤重金属便携式应急监测仪器、土壤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环境应急监测车(船)等设备、便携式现场快速测定仪及预警、警报仪器。

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包括移动式有毒有害泥水(液)环境污染快速应急处理集成装置、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设备、移动式渗滤液处理设备、阻截式油水分离及回收装备、水上溢油处置及回收装置。

2.环保产品。

(1)环保材料。重点发展袋式除尘器专用聚四氟乙烯滤料、碳纤维复合过滤材料、新型膜材料、高性能防渗材料、耐高温防腐防磨材料等环保装备用核心材料,吸声或隔声材料、生物滤料及填料、离子交换树脂、高效活性炭等环境工程材料,可降解高分子材料、绿色包装袋和包装容器等绿色包装材料等。

(2)环保药剂。重点发展新型脱氮药剂、循环冷却水处理药剂、杀菌灭藻剂、水处理消毒剂、重金属废水处理药剂、有机合成高分子絮凝剂、微生物絮凝剂等水处理药剂,机动车尾气三效纳米催化药剂、烟气脱硝催化剂、高性能脱硫剂、高效吸附剂等大气污染治理药剂,土壤调理剂和修复剂、污染土壤原位稳定剂、异位固定剂等土壤污染修复药剂。

(3)环境友好产品。重点发展具有有效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节能节水产品及有机产品等,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支持发展环境友好型建筑涂料和胶黏剂,推广应用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和热反射膜;鼓励发展适用于不同气候条件的保温隔热防火材料、复合保温砌块、轻质复合保温板材、光伏一体化建筑用玻璃幕墙、节能环保建筑门窗等新型环保建筑材料;支持可降解塑料制品、可降解地膜、可降解快餐盒、可完全生物降解的表面活性剂等产品的研发生产;推进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产品等研究开发,建设氢氟烃类、氟氯代烷等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产品产业化应用示范试点;发展低毒低害、环境友好的配套材料及洁净产品。

专栏5-7 环保产品

环保材料。包括高性能袋式除尘滤料及纤维、袋除尘用大口径脉冲阀、无膜片高压低能耗脉冲阀、膜材料和膜组件、纳米级催化净化材料、电除尘器用高频电源、化学催化氧化材料、水处理用纳米纤维生物膜载体、水中除油用功能单分子复合材料及装备、高效生物膜填料、高性能防渗材料、地下水污染原位修复功能材料、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用新型功能性吸附材料及新型催化材料。离子交换树脂、生物滤料及填料、高效活性炭。

环保药剂。包括新型化学除磷药剂、杀菌灭藻剂、有机合成高分子絮凝剂、微生物絮凝剂、低磷缓蚀阻垢剂、微生物除臭剂、地下水污染原位修复药剂、湖泊蓝藻去除药剂、污泥脱水剂、循环冷却水处理药剂、固废处理固化剂和稳定剂。

环境友好产品。包括环境友好型建筑涂料和胶黏剂、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保温隔热防火材料、复合保温砌块、轻质复合保温板材、光伏一体化建筑用玻璃幕墙、节能环保建筑门窗、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产品、氢氟烃类和氟氯代烷等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产品、可降解塑料制品、可降解地膜、可降解快餐盒、可完全生物降解的表面活性剂。

3.环保服务。

(1)环境技术咨询服务。重点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专业化环保服务公司,促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支持发展包括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和技术咨询一条龙环保服务总承包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模式,促进环保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推广应用。加快发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境风险评价、环境规划、环境信用评价、环境投融资、排污权交易、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合同环境服务、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环保服务领域及新兴模式。

(2)环境监测。引导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污染源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等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对公共环境监测数据,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取得,有序放开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等公益性、监督性监测业务,有序发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化学品环境危害特别测试等中介服务。强化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事中和事后监管,逐步纳入执法监管体系,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形成以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为骨干、社会环境监测力量共同参与的环境监测管理新体制。

(3)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工业污染治理、烟气脱硫脱硝、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重点领域,鼓励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提供环境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服务,完善工程总承包+系统托管运营(EPC+C)、项目管理承包(PMC)等运营机制。进一步明确第三方治理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减少项目在运营期的争议。对政府负有支付义务的项目,应纳入预算管理。开展小城镇、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试点与环境服务试点,鼓励地方政府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模式引入服务商,推行环境治理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创新排污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鼓励电力、化工、水泥、陶瓷、有色金属、纺织、造纸、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企业将环境治理业务剥离并交由第三方治理。做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评估,总结推广有效模式,研究解决制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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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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