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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关于征求国家标准《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17-11-13 10:56

来源: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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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监测采样应能准确反映污染物的排放及附近环境质量状况,监测分析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9.0.5在线监测应按地方环保部门或项目环评报告的要求设置监测点位与监测项目。

10 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10.0.1化工建设项目应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10.0.2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中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747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 5086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GB 3785

《辐射防护规定》GB 8703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GB15562.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

《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GB 676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 122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

《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

《化工危险废物填埋场设计规定》HG/T 20504

《化工建设项目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设计规范》HG 20706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站设计规定》HG/T 20501

《固体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562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SH 3008

《石油化工污水再生利用设计规范》SH 3173

修订说明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标准》(GB50483-201X),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月××日以第××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全国化工环境保护设计技术中心站,参编单位是中蓝连海设计院、中国天辰工程公司、上海化工设计院、中国华陆工程公司、安徽省化工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员是孙效平、程新源、季惠良、俞守业、宋晓铭、陈金思等。

在本次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对GB50483-2009实施以来的反馈意见进行了总结和归纳,并依据目前国家的总体环保要求,结合国内外化工环境保护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理念及我国的具体国情,从编制依据、污染防治原则、执行的国家标准、污染物处置技术要求等方面,作了具体的修订,尤其根据在我国严峻的环保形势下国务院发布的一系列严格环保政策,在修订工作中做了相应规定。

为了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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