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地要加大水污染防治政府资金投入,并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建立多元化环保投入机制,为水污染防治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四)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的监督作用,通过多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建立统一有力的监管体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定期公布水环境质量及工作情况,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水污染防治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附件:1. 2018年抚州市水环境质量目标
2. 2018年抚州市水污染防治主要任务分工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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