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5年,基本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空间开发格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得到进一步优化,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坚持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实现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五个最”。以“最高标准”为导向,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最严制度”为基本保障,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以“最硬执法”为重要手段,严、实、准、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最实举措”为着力点,标本兼治、突出治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最佳环境”为目标,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空间管控。将空间管控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性措施,用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空间利用格局和开发强度,从源头上杜绝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优化城乡开发格局,强化环境空间管控在城乡建设规划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防止乡村集镇建设无序扩张,杜绝违法违规侵占平坝中心区等优质土地资源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地的行为。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保护优先的要求,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针对不同流域、区域和行业特点,聚焦问题、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供给优良生态产品。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统筹、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严格环境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坚持依法监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推进全民共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发力,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四、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一)突出重点,打好8个标志性战役
1.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按照保护优良湖泊、改善水质良好湖泊、加大力度治理污染湖泊的思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强化流域空间管控和生态减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开发建设及经营活动。全面抓好环湖截污工程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改造以及次干管、支管建设,建立科学运行的管理机制,既要建设好,又要运行好,确保已建设施充分发挥环境效益。加快推进抚仙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加强泸沽湖旅游开发风险防控,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两个湖泊水质稳定保持Ⅰ类。完善滇池精准治污体系,加强牛栏江沿岸污染防控,到2018年年底滇池草海水质稳定达到Ⅴ类,到2020年滇池外海水质力争达到Ⅳ类(COD≤50mg/L)。全面实施洱海抢救性保护“七大行动”,巩固环湖截污和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成果,到2019年洱海湖心断面水质恢复至Ⅱ类。进一步消除阳宗海砷污染风险,综合防治周边污染,到2020年阳宗海水质达到Ⅲ类。加强程海流域内螺旋藻生产企业监管,确保生产废水“零排放”,到2020年程海水质达到Ⅳ类(pH和氟化物除外)。推动星云湖和杞麓湖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到2020年星云湖水质达到Ⅴ类(总磷≤0.4mg/L),杞麓湖水质达到Ⅴ类(COD≤50mg/L)。全面实施异龙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方案,确保2019年水质达到Ⅴ类(COD≤60mg/L)。
2.打好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重点开展长江流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优化长江流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接纳和新建污染型产业、企业项目;严格岸线开发管控,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修复湿地等水生态系统,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配合实施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保障干流、主要支流和湖泊基本生态用水;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排查整治入河入湖排污口及不达标水体,制定实施限期达标方案。
统筹推进珠江、澜沧江、红河、怒江、伊洛瓦底江等水系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切实维护优良水体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高优良水体比例;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保证水环境安全;逐步消除劣Ⅴ类水体,恢复水体使用功能。
到2020年,长江流域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0%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5.5%以下;珠江流域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8.7%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12.5%以下;其他流域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1.7%,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4.2%以下。
3.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重点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实施水质不达标水源地限期达标治理。开展水源区环境集中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监管,建立健全水资源战略储备体系,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动态跟踪,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县级及以上城市政府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水质状况。到2020年,乡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全面完成保护区划定,单一水源供水的城镇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4.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在全面排查黑臭水体的基础上,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各地区要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到确保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2018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到2020年,所有地级城市建成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县城和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昆明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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