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出重点抓整改。坚持抓重点、补短板,紧盯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问题,强力推进整改,由点及面、以重点带全局。一是强力推进草海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志刚亲自审定草海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方案,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要求“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彻底纠正,并周密细致地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率队赴威宁县草海调研督导整改工作,要求“要以最坚定的态度、下最大的决心、采取最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威宁县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的工作专班,专门推进草海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目前,省人民政府已对草海自然保护区范围和界线进行公告;殡仪馆、职校、金领蓝湾已办理完善环评手续;养生基地3号公寓楼、2期4号、7号楼,金岭蓝湾15、16号楼,以及7家砖厂、4个驾校、3家养殖场、10家汽修厂和2家建材厂已拆除。二是强力推进乌江、清水江总磷污染治理。系统研究治理乌江、清水江流域总磷污染,将磷矿开采及磷化工企业污染治理纳入2017年度省政府、2018年度省委、省政府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并由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包干负责。出台《关于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贵州省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方案》,按照增量为零、存量减少的目标,对磷化工企业实施磷石膏“以渣定产”。强化开磷集团、瓮福集团等流域重点污染源管控,严格执行乌江34号泉眼治理设施、清水江发财洞治理设施特别排放限值。三是强力推进网箱养殖整治。印发《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网箱整治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成立网箱养殖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中央第四巡视组关于网箱养殖整改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全域禁止网箱养鱼,彻底整治八大流域“网箱养殖加重水体富营养化”问题。目前,乌江干(支)流、清水江干流、珠江干流网箱养殖已全面拆除,实现全流域零网箱、全流域禁止投饵。四是强力推进长江上游生态保护与修复。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正确处理五个关系”的重要指示要求,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抓手,大力改善环境质量。同时,大力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重点调减生态环境敏感区玉米种植面积,截止目前,共调减785万亩;同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茶、还果等生态扶贫工程,着力推进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加快长江上游生态保护与修复。
(五)从严从实抓整改。坚持不允许有一丝一毫含糊、一丝一毫迟缓、一丝一毫麻痹的原则,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一是强化跟踪问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时限和责任,严把时限关和办结销号关,对发现的整改工作不到位、质量不高、未达序时进度和整改标准的问题,省整改办不予销号,现场督查提要求或致函地方党委政府重新整改,共向相关市(州)党委、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发出整改提醒函20份。二是敢于较真碰硬。先后2批次开展“五个一批”专项行动,梳理排查出233个具体问题,分级分类实施曝光一批、约谈一批、问责一批、挂牌督办一批、关停一批处理。截至目前,共曝光43家、约谈58家、问责24家、挂牌督办56家、关停52家。对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环保问题,由省整改办、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三是以问责倒逼履责。由各级纪委监委负责组成追责问责组,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1个责任追究问题,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相关工作程序,跟踪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对120名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21名、县处级干部51名、乡科级及其他干部48名;边督边改过程中,对1212名干部实施约谈,378名干部实施问责;督察整改过程中,共处理314人,其中问责132人,约谈128人,其他(通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54人,产生了强烈震慑,形成了警示效应。
(六)协调联动抓整改。要求承担整改任务和责任的省直部门积极主动承担责任,不推诿、不扯皮,实行联动会商,形成协同联动、齐抓共整的工作格局。一是联席会商。相关部门就整改方案的责任落实、专业技术指导和法规、标准的使用进行协调、会商,共同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10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17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二是联合督察。开展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和省整改办牵头的省级环保督察,第一批次已于8月30日完成对贵阳市、毕节市等6个市州的督察。三是联动执法。印发实施《守护多彩贵州严打环境犯罪2018—2020年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开展环保执法“利剑”行动,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实行司法执法联动。2017年以来,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000余件、处罚金额4.8亿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03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30件。
(七)强化保障抓整改。各级政府克服财力紧张的实际困难,多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初步统计,累计投入533.4亿元,用于保障督察整改高质高效推进。其中,投入112.4亿元用于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突出问题整改,投入86.6亿元用于保障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突出问题整改,投入133亿元用于加大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投入,投入36亿元用于磷污染治理、焦化行业和重金属治理,投入12.7亿元用于网箱养殖问题整改,投入约152.7亿元用于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其他问题整改。
(八)强化宣传抓整改。认真落实国家环保督察办关于整改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的要求,制定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方案,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网络、电视等平台,及时公开重点问题整改、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和违法违纪问题责任追究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一台一报一网”(贵州电视台、贵州日报、省政府网站)共发布400余条整改工作报道,编发整改工作简报38期。在省主流媒体开设“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专栏,在“今贵州”新闻客户端开设“贵州环保在线”,持续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贵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深入开展“贵州生态日”、生态乡镇和绿色学校创建等活动,为环保督察整改营造良好氛围。
二、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聚焦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责任,逐条逐项认真整改。通过整改,全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加坚决,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动更加自觉,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5.6%,8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重要河流湖泊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4.7%,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到1.8%;全省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7.9%。2018年1—7月,9个市(州)中心城市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88个县级城市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6.9%。79条河流151个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状况总体为“优”,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6.7%,与上年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9个市(州)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22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纳入全省“水十条”考核的73个县共1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达标率和个数达标率均为100%。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