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根据《山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底前应新建污泥处置项目11个。但截至2016年底,仅完成晋中市、运城市2个项目,7个项目在建,吕梁、忻州至今尚未动工。“十二五”期间,全省应新建60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直至2016年底,仍有10余县未建成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督查发现,长治市区、沁县、壶关县垃圾填埋场均不能使用,垃圾分别倾倒在沟西村、烟立村、董家坡村的山沟之中,无任何防渗措施。太原市仅对市建成区垃圾处置进行管理,没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对县级及以下的垃圾处理进行监管,导致清徐、古交、娄烦三县垃圾处于监管盲区。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整改。
(一)加大基础设施项目督促指导。省政府印发《全省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行动方案》《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8年行动计划》,省住建厅、省环保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作的意见》,对城乡污水垃圾治理、污泥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措施要求。
(二)加快推进污泥处置项目建设。除晋中、运城市督察前建成外,有6个市先后完成污泥处置中心任务,分别为:
大同市2017年4月污泥处置中心正式投运;忻州市2017年11月无害化污泥处置中心正式投运;临汾市2018年5月污泥处理处置中心项目建成投运;朔州市污泥处置中心已建成投运;吕梁市污泥处置中心已建成,投入试运行;2017年6月,晋城市污水处理厂委托山西百孚百富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其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
有3个市正在建设中,分别为:太原市污水污泥处置工程正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2%;阳泉市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正在施工,土建部分已完成70%;长治市污泥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正在施工,完成工程总量的40%。
(三)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督察反馈指出的稷山县垃圾填埋场、闻喜县垃圾填埋场、方山县填埋场、中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柳林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已建成投运;天镇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已完成建设;石楼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主体竣工基本具备试运行条件;夏县垃圾填埋场正在建设中。
长治市主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及配套的卫生填埋场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底建成;长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已建成试运行,目前因排放超标停运,计划进行升级改造;沁县利民垃圾处理中心已建成投运;壶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第一填埋区已投入运行,二期工程正在建设;壶关县董家坡村、烟立村垃圾临时倾倒点已覆土覆盖并将垃圾回运至第一填埋场处置。
(四)太原市加强垃圾处置监管。印发《太原市两县一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太原市两县一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范》,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出台《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范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方式和措施。清徐中转站正在办理立项;古交市5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已运行,生活垃圾统一运往无害化卫生填埋场处置;娄烦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已建成投用。
三十六、太原市小店区汾东污水处理厂计划于2016年建设,督察时仍在开展前期工作;清徐县白石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应于2015年8月完成,但至今未完工。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整改。
2018年2月,太原市汾东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配人员机械,24小时连续施工,该项目计划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初步具备通水条件;2018年,清徐县白石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建成投运,同时已编制完成委托运营方案。
三十七、晋中市太榆退水渠、潇河等河流污染问题突出,修文工业基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4年10月底前建成,督察时仍未完成。晋中市区每天约1.5万吨污水由榆太退水渠排入汾河,平遥、太谷两县每天约7000余吨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汾河。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整改。
(一)整治黑臭水体。晋中市采取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渠道清淤等措施,对太榆退水渠、潇河沿线等黑臭水体进行治理,目前基本完成。
(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晋中榆次区修文工业基地临时移动式污水处理站(8×200吨/日)已建成投运。2017年12月,正阳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已开工;正阳污水处理一厂中水与污水分流以及中水回用工程已完工,实现通水试运行。
(三)治理潇河污染。晋中寿阳县制定了《潇河白马河整治方案》,寿阳县白马河3个移动式污水处理站、寿阳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
(四)加快工程建设。2018年5月,晋中太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建成运行;8月8日,平遥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1.5万吨/日)已建成调试运行;太谷县和平遥县各建成投运一座移动式应急污水处理站(3000吨/日),对污水收集处理。
三十八、吕梁市岚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应于2016年10月建成投运,但督察时仍未运行;岚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多次超标排放,对汾河水库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岚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3000吨/日)超标排放问题,实施对V型滤池维修和曝气生物滤池改造。2014年4月,岚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万吨/日)开工建设,2017年7月建成后进水调试,2017年12月投入运行。2018年7月,岚县污水处理厂二期稳定达标运行后,污水处理厂一期停运,城区所有生活污水全部由污水处理厂二期进行处理。
三十九、临汾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属于“十二五”流域重点规划项目,但督察时仍未建成;第四污水处理厂、浍河和鄂河水污染治理工程、蒲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改造项目也未按期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整改。
(一)大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2017年,临汾市新建污水配套管网101.51公里,雨水管网92.49公里,基本实现了雨污分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3.25%。
(二)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2017年12月底,临汾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临汾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已完成,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该项目服务范围内生活污水量较少,未能满足运行条件,已申请暂缓建设,污水通过管网送至临汾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蒲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
(三)开展河道清淤治理项目建设。翼城、曲沃、侯马、乡宁四县市开展了浍河、鄂河河道清淤清障工程,2017年至今,共完成浍河和鄂河清淤清障33.3万方,其中浍河30.6万方,鄂河2.7万方。浍河曲沃县东韩断面治理项目已完成截污导流和河道清淤,人工表流生态湿地主体已基本完成。乡宁县鄂河人工生态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已建成。侯马市浍河水质改善与生态治理修复工程一期已完成,二期正在推进。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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