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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时间:2018-10-09 14:07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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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水网从金华市政府了解到,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正式印发《金华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类实施、整体推进”,利用3个整治年的时间,通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全市所有行政区域的污水“应分尽分、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全域覆盖污水处理、全域实现雨污分流、全域消除污水直排,推动全域各类水体水质全面稳定提升。到2021年,力争全部县(市、区)基本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具体详情如下: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华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乘势而上、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巩固提升治水成果,决定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加快补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短板,全面稳定提升水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一、总体安排

(一)指导原则。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坚持“全覆盖、可核查、管长远”的原则。

1. 坚持全覆盖。即覆盖城乡,覆盖所有排水单位,做到千区万块、千店万铺、千企万厂、千村万户截污纳管、雨污分流。

2. 坚持可核查。整治各环节、各阶段要实行痕迹管理,整治过程可提供检查,整治效果经得起检验。

3. 坚持管长远。力求一次整治,长期管用,通过整治形成一整套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健全、管理有序。

(二)总体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类实施、整体推进”,利用3个整治年的时间,通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全市所有行政区域的污水“应分尽分、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全域覆盖污水处理、全域实现雨污分流、全域消除污水直排,推动全域各类水体水质全面稳定提升。到2021年,力争全部县(市、区)基本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三)具体目标。

到2018年底,确保完成省下达的3个工业集聚区、22个城镇生活小区、10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示范场(点)15个。

到2019年8月,力争义乌市、浦江县、磐安县全域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永康市完成19个镇级工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市完成三分之一以上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企业)、生活小区、其它污染源(餐饮饭店、宾馆酒店、洗车修车、洗浴足浴、美容美发、洗衣干洗等“六小行业”经营单位,沿街店铺,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等各类“污水零直排区”单元创建任务。

到2020年8月,金东区、兰溪市、永康市、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全域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其它县(市、区)完成70%“污水零直排区”单元创建任务。

到2021年8月,婺城区、东阳市、武义县全域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全市基本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

鼓励各县(市、区)提前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到2022年底,确保全市高水平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二、主要任务

重点抓好“查”“建”“改”“管”四个环节,解决好“底数查清没有、设施配够没有、问题改好没有、机制管用没有”等四个问题。

(一)按照“清”的要求,排查创建底数(查)。

各地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建成区内各区块污水设施配套情况、所有单位排污纳管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要突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郊村),乡镇(街道)建成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重点排污企业,服务业“六小行业”经营户,各类沿街店铺集聚区,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等重点区块,做到无遗漏、无盲点,做到七个查清:

1.全面查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情况。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搞准所在区域当前和今后3—5年供水量、用水量(包括自备水)、污水产生量,搞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运行情况,搞准当前和今后3—5年污水处理能力需求与缺口。

2.全面查清污水处理设施(厂)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查明污水处理设施(厂)是否存在超负荷、超排放标准运行的情况,污水处理厂尾水是否存在再生利用的可行性等问题。

3.全面查清污水管网建设配套情况。全面查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运行情况,全面测绘并厘清现有管网系统布局走向、管网底账。查明重点区块、重点单位管网是否覆盖,管网是否存在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

4.全面查清各类污染源排水纳管情况。全面查清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类、生活小区类和其它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的截污纳管情况,重点查明污水排放去向,是否存在漏接、错接,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

5.全面查清农村污水终端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查明各农村污水终端接户率、出水率、达标率、晴雨天出水比是否符合要求。

6.全面查清排污(水)口整治情况。重点查明排污(水)口是否按规范设置、是否存在异常排污等情况。

7.全面查清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情况。重点查明规模以上养殖主体的池塘、设施大棚、工厂化养殖等尾水是否存在直排现象,是否建立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及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等情况。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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