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背景
为了深化推进“五水共治”,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利用5年时间,在全省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从根本上解决污水直排、水质反弹问题。污水零直排,顾名思义,就是所有污水经过收集处理后排放。“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是今后3-5年全省治水工作的主要抓手,也是治水进入深水期后一项攻坚措施。今年5月12日,省政府在宁波北仑召开全省“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现场会,标志着这项工作在全省全面启动。
为抓好我市创建工作,市治水办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吸收借鉴省内兄弟地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金华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个部分,分别是总体安排、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
1、《实施方案》第一部分,总体安排。共三方面内容。
第一方面,指导原则。“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坚持“全覆盖、可核查、管长远”原则。全覆盖就是覆盖所有空间、覆盖所有污染源、覆盖排污各环节。可核查就是创建各环节实行痕迹管理,可以复核检验,确保成效。管长远,就是采取治本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一次整治长期有效。
第二方面,总体目标。明确通过整治创建要达到的效果,就是实现所有污水“应分尽分、应截尽截、应处尽处”。
第三方面,具体目标。确定分年度具体创建任务。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用三整年时间,力争全部县(市、区)基本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这个目标,体现了金华治水力度,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分三个创建阶段,根据各县(市、区)的工作基础,提出了每个阶段的创建目标。
2、《实施方案》第二部分,主要任务。
规定了零直排区创建要完成的工作:总的抓好“查”、“建”、“改”、“管”四个环节,具体解决 “底数查清没有、设施配够没有、问题改好没有、机制管用没有”四个问题,落实完成十八项具体工作。
一是在排查创建底数环节,做到“七个查清”。明确底数排查的区域重点是老旧小区等“十大区块”,底数排查的内容重点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等七方面内容。通过底数排查摸清问题现状,为精准整治提供基础。
二是在设施拍套环节,实现“三个配够”。一要配够污水处理厂。一方面抓好满负荷、超负荷污水处理厂的扩容提升,另一方面根据今后发展需要,提前布局上马一批污水处理厂。二要配够污水收集管网。加快推进污水收集管网成片、成串、成网。三要配够污水治理设施。所有排水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制订“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做到先处理再纳管。
三是在整改纳管问题环节,实现“四个抓好”。一要抓好城镇雨污分流改造。主要是对雨污合流的道路、生活小区,以及错接阳台污水进行改造。二要抓好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开展企业内部和工业园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做好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生活餐饮污水的分质分流。三要抓好“散乱污”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四要抓好老旧管网修复改造。解决管网断头、渗漏、淤堵、错接等问题。
四是在健全长效机制环节,达到“四个规范”。重点对四个环节进行规范。一是对工程建设环节进行规范。优化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监理、施工许可、竣工测量以及档案验收移交等制度。二是对日常养护环节进行规范。建立管网保护备案机制和排水设施保护机制。三要对排水行为进行规范。任何排水单位,都要先许可再排放,依法向建设部门申领排水许可证,无证排水严肃查处。四要对管理体制进行规范。进一步厘清城市排水、污水设施建设、运维职责,建立统一、专业的排水管理机构。
3、《实施方案》第三部分,责任分工。
“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分工安排。
各级政府是创建“污水零直排区”的责任主体,负责各自区域范围具体实施。
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牵头制订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有关技术要求和标准,做好指导督促工作。
根据省方案分工和我市实际,确定市级部门主要涉及17个部门,参照省方案负责相应的创建工作职责。
4、《实施方案》第四部分,工作要求。
主要是五个方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市治水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推进落实。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
二要精心谋划实施。各地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细化要求、明确分工,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三要严格创建标准。确保整个创建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四要强化监督考核。创建结果与年度大禹鼎推荐挂钩,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要加强预警督办,对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五要落实支撑保障。主要是四个保障:要落实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解决资金来源问题。要落实技术保障,加强对全过程、各环节的技术指导与培训。要落实执法保障,坚持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要落实舆论保障,积极营造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金华市治水办。
编辑:赵凡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