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国是水资源较为短缺的国家,尤其是在供水领域,不仅对水资源的量有需求,对水资源的质也有一定的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加,水的需求量也在不断攀升,缺水城市正面临水资源制衡地区经济发展的矛盾中,如何应对这一问题显得至关重要。通过水利工程建设缓解用水矛盾的做法最为普遍,但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成本较高,如何平衡好由此增加的成本与水价之间的关系,也是热议的话题之一。
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水问题,可缺水的原因却各有不同,如我们将这些原因进行归类的话,可大致分为三种类型,即水质型缺水,资源型缺水和工程型缺水。本文分别以上海、北京和昆明为例,阐述在不同缺水背景下各地的处理方式。
三类缺水城市的应对“花招”
首先,来说说水质型缺水城市。这类城市本身的水资源量还算丰沛,但是水资源的质量不佳,无法作为理想的饮用水水源,从而导致水质层面的缺水。以上海为例,其位于长江和黄浦江下游,随着苏州河和黄浦江水质的不断恶化,为保障供水能力能够适应上海的发展脚步,上海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便计划引用更加优质的长江水以缓解水质型缺水现象,并于2006年开始建设青草沙水库,总投资高达170亿元,是上海“十一五”期间投资规模最大的民生工程,受益人口逾1100万。可谓是下了“血本”,但确也“物有所值”。目前上海共有四大饮用水水源地,分别是青草沙水库、陈行水库、东风西沙水库、金泽水库,其中长江水源占比高达70%,是上海市主要供水来源之一,形成了“两江并举、多源互补”的供水格局。
利用水利工程调度较为优质的水源使上海的原水水质得到了明显提升,但是仍存在一定的水质风险,如消毒副产物含量偏高、藻类问题等。因此除工程建设外,对于水质型缺水城市而言,处理工艺方面的投入必不可少。上海从很久之前便开展深度水处理工艺研究,并计划于2025年全面完成深度处理改造,届时,上海的供水品质将再上一个台阶,全面保障居民的用水安全。
与水质型缺水城市明显的区别是,资源型缺水城市本身及其所在地区的自有水资源量就十分紧缺,无法满足人民的基本用水需求,如我国北方地区。但幸运的是,因为是整个北方地区面临缺水困境,所以国家层面进行了布局,在2002年正式开启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线于2014年年底正式通水运行,使得北方一些“久旱”地区终于迎来了“甘露”,北京则是该项目中线工程的受水区之一。
为保证南水北调工程的顺利建设与安全运营,国务院办公厅于2004年印发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机制。另外,在2014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主体工程运行初期供水价格政策的通知》,按照基本水价按照合理偿还贷款本息、适当补偿工程基本运行维护费用的原则制定了分区段制定中线工程各口门价格,其中北京市(房山城关-团城湖)段内各口门综合水价为2.33元/立方米。
工程型缺水是指该地区水资源丰富,但是分布不均匀,从而导致了地区内部分城市的水资源短缺现象,需要依靠水利工程进行区域内的水利调度。云南便是典型的工程型缺水地区,其水资源总量位居全国第三位,但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却面临缺水的困局,如其省会城市,昆明。
为解决经济发展与水源分布之间的不平衡,昆明市开展了一系列的引水供水工程,形成了以云龙水库、松华坝和清水海水库三个主供水源联合调度的供水新格局,极大地提高了昆明城市供水的保障率。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与清水海引水工程在应对五年连旱中发挥了积极关键的作用,总投入超过100亿元, 其中约70%的资金由供水企业筹集。
开源引流下的运营危机
水利工程可以有效的缓解各地的用水危机,但是对于缺水城市而言,水利工程的建设以及后期日常运行维护、提标改造等的投入亦是一笔不菲的资金,无论是对政府还是供水企业都形成一定的经济压力,尤其是给供水企业带来了庞大的资金缺口,严重者或危及其日常运营。
成本公开数据显示,2012年上海市市属供水企业亏损2.7亿元,上海于2013年8月调整了供水价格,或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时的亏损问题,但因其水质型缺水的现状,随着近些年水厂深度处理工艺的全面推进,制水成本也将有所上升。北京自来水2012年主营业务亏损近7.7亿元,北京市于2014年和2016年分别调整了居民、非居民用水价格,但仍然存在较大亏损。为保障供水安全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北京政府每年都会对供水企业提供金额较高的补贴;截至2018年年底,昆明自来水累计亏损已达10亿元,主要亏损原因是企业在引水供水工程上的巨额投入,再加上城市供水价格已十年未作调整,更是加剧了企业的经营困境。
殊途同归,保障供水安全是核心目的
城市供水价格主要由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四部分组成,我们称之为“水价四元结构”,各部分之间应明晰边界划分和用途划定,不应相互影响,相互挤压。如因水利工程费的上涨而压缩城市供水运营费的空间。
根据E20供水研究中心发布的《水价专题报告》,在人均水资源贫乏的地区,其供水价格水平相对其他地区普遍较高,无论是从弥补成本还是从反映水资源稀缺性、引导居民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方面的方面来说,都是有必要的。但是即便如此,一些缺水城市的供水价格仍无法弥补成本。另外,水价制定的重要准绳应是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超出或不满足此标准的水价才可谓高和低。供水企业也应该与公众做好日常宣传沟通,使用户充分了解水资源费、水利工程费与水价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费用将如何影响供水成本和水价。
政府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有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时用户作为最终使用方,也应为其享受的服务支付对等的价格。考虑到社会的稳定以及用户的承受能力,政府应该发挥其宏观统筹的作用,逐步完善水价机制,在水价实现合理水平之前在大型水利工程等方面给予供水企业适度的支持。供水虽然具备福利属性,但供水行业也应保有合理的盈利水平。或许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一定的盈利性是实现充分福利性的保障基础。水价是供水企业主营业务的核心收入来源,合理的水价能够保障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营并实现长期的良性发展。一个长期亏损的企业,在供水品质上的投入终究是受限的,与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大势相悖。无论是通过政府补贴还是通过水价收回,保障供水安全、提升供水服务才是政府、供水企业、用户的共同目标。
编辑:徐冰冰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