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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印发 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

时间:2019-12-17 13:04

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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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细部美化工程。简洁装饰过街天桥、公交站亭、公交车体、邮箱、座椅、垃圾桶、早餐厅等城市家具,提升城市雕塑、小品、喷泉等艺术美感,增设花箱和文化墙。开展城市公共环境标识设计,提升视觉效果和文化内涵。推进具备条件的架空线入地、合杆等整治,保障设施安全,逐步消除通信、监控、低压电力、有线电视等架空线缆“蜘蛛网”。(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景观照明实效。编制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优先满足城市安全运行等功能性照明。因地制宜实施主要街道、重要商业区、重点旅游区的景观照明。将蒙山沂水、红色基因等文化融入城市亮化,打造城市夜景特色,展现城市风采。(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二)蓝绿空间提升行动

7.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各类建设项目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和开发区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强化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系统治理。老城区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城中村改造等,积极开展区域整体治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示范区、示范项目。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实施56项提升工程项目,全面彻底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市住建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配合)

8.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加快城市和县城老旧污水管网和雨污管道混错接改造,市区新建城区及新建道路全部采用雨污分流,老城区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全覆盖。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处置,鼓励资源化利用。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9座,建设规模27.5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供水节水管理。实施给水厂深度处理升级改造,提升供水水质,实现深度处理工艺全覆盖。加强供水管线巡查,加快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落实节水型城市标准,推进节水型县城评价。开展“节水三同时”管理、水平衡测试工作,完善节水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大力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实施开源工程、节流工程、循环和循序利用工程。落实“水十条”,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三年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库建设。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推进《临沂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实施。加大河流水质监管力度,继续实施水质通报和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全力推进清违整治专项行动。规范河长履职标准化流程,实现河道、湖泊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增绿工程。有计划开展拆违复绿行动,规划建设城市绿心、公共绿地、街头游园和郊野公园、儿童公园、湿地公园、文化公园、体育公园等专类公园。开展城市绿道建设行动,完善配套设施,每年建成不低于10公里的绿道。提升改造湿地景观,全方位打造市区、沿河一体绿化。制定鼓励政策,推广立体绿化,重点推进公共建筑屋顶绿化、桥梁(高架桥)等市政设施立体绿化,增加绿色空间。对绿地进行精细化养护管理,实行绿化分级考核制度,打造“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环境。(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配合)

11.加强山体保护。强化对山体自然风貌的保护,划定保护范围,通过地质灾害防治、土壤基质改良、植被恢复、景观美化等措施修复山体生态环境。具备条件的城区山体,完善防火、步道、浇灌、环卫等设施,建设山体公园,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和居民休闲空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三)空气洁净提升行动

12.强化建设扬尘治理。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着重推进散煤污染治理、扬尘油烟污染治理、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工业污染源整治、钢材市场搬迁,改善空气质量。扬尘治理突出细和严,建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推行“一导则两公示、五喷淋两冲洗、六规范两监控”和严管十二条等标准措施。积极推进扬尘在线监测与远程视频监控平台整合工作,构建全市统一的在线监管平台;将工地违法违规行为录入诚信考核平台,让违法违规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加强渣土运输全过程监管,建立渣土运输车辆市场准入制度,渣土运输严格执行“十个必须”,开展市区建筑垃圾和商砼运输车辆整治攻坚行动;建立市区建筑垃圾和商砼运输车辆智能化监管平台,实现建筑垃圾装卸和商砼运输“点对点”全过程监管、全密闭化运输。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必须采取扬尘控制措施,实行分段施工。拆除工地必须湿法作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全面治理露天烧烤。加强烧烤类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城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实现无烟烧烤炉具进屋、达标排放。(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14.推进清洁取暖工程。扩大集中供暖覆盖面,提升清洁取暖比重,加快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建立多能互补的供热体系。中心城市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构建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取暖为辅的基本格局。2022年清洁取暖率达到90%左右。(市住建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推广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和深度保洁,提高洒水频次,实行吸、扫、冲、收一体化作业。城市主干道实现“路见本色”,对垃圾收运点、小吃街等区域路面定期进行高压冲洗或预设防污设施。开展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主次干道深度保洁标准。2020年建成区40%以上的主次干道达到深度保洁标准,以后逐年扩大深度保洁范围。(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16.强化移动源排气管控。强化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加强油品质量、机动车达标排放、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建立“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查”的长效机制。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实行机动车生产、使用、淘汰等全过程环境监管。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国家现行机动车排放标准,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市公安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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