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开工日,指开工令载明的日期或甲、乙双方书面认可的其他日期。
1.1.17运营期,指开始运营日起至移交日止的期间。
1.1.18开始运营日,指按照本合同第9.1.2款约定由甲方书面认可的日期或视为甲方认可的其他日期。
1.1.19移交日,指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移交项目设施的日期。
1.1.20接收人,指在项目移交日负责接收乙方无偿、完整地移交资产和相关权益的政府方指定主体。
11.21适用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所有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以及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等。
1.1.22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如导致项目发生额外费用或工期延误,甚至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1.23政府行为,指甲方及其任何上级政府部门(【】级及以上)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为。
1.1.24批准,指为了使乙方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必须或希望从政府机关依法获得的所需要的任何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批准、免除或相同及类似的文件。
1.1.25融资方,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或项目融资资金的提供人。
1.1.26融资文件,指与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的建设、运营相关的长期、短期融资或再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其他文件等,但本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股东作出的出资承诺除外。
1.1.27融资交割,指项目融资所需的有关资信、协议、担保或承诺等文件已签署并提交政府方,且融资文件要求获得首笔资金的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豁免。
1.1.28再融资,指运营期内为维持项目正常运作和保障现金流,在初始融资完成后对融资条件和工具进行调整的融资活动。
1.1.29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1)垃圾处理厂(场)在内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
(2)主辅设备、备品、备件、工具等动产;
(3)本项目项下乙方拥有的知识产权;
(4)合同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
(5)运营和维护记录、质量保证计划等文件。
1.1.30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指可以合理期望的对同一项业务在相同或类似情形下熟练和有经验的承包商或操作者的技能、勤勉、谨慎和预见能力的惯例标准。
就本项目而言,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应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合理的步骤,以确使:
(1)在满足正常条件下及合理预测的非正常条件下本项目拥有所需要的充足材料、资源和供应品;
(2)拥有足够数量、充足经验并经过适当培训的工作人员,以恰当有效地按照相应的手册和技术规范运营本项目并能够处理紧急情况;
(3)由有知识并受过培训和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预防性日常和非日常维护和修理,以确使本项目长期、可靠和安全地运营。
1.1.31争议解决程序,指本合同第27条中提及的解决争议的程序。
1.1.32政府部门,指:
(1)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任何立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他行政实体;
(2)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任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
1.1.33终止意向通知,指双方按照本合同第25.6.1款向对方发出的通知。
1.1.34终止通知,指双方按照本合同第25.6.2款向对方发出的通知。
1.1.35生效日,指本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
1.2解释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参考所设,不应影响条文的解释。以下规定同样适用于对本合同进行解释,除非其上下文明确显示其不适用。在本合同中:
1.2.1协议或文件,指包括经修订、更新、补充或替代后的该协议或文件;
1.2.2“元”,指中国的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
1.2.3条款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款或附件;
1.2.4一方、双方、各方,指本合同中的一方或双方或各方,并且包括经允许的替代该方的主体或该方的受让人;
1.2.5 “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1.2.6“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以外”均不含本数;
1.2.7日、月、季、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年;
1.2.8本合同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及其他政府部门行使其法定行政职权;
1.2.9在本合同订立及履约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按照第1.2.10款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2.10本合同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理解,属于本项目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约定合同文件的地位和优先顺序如下:
(1)《合作协议》;
(2)本合同及附件;
(3)谈判备忘录;
(4)响应文件;
(5)采购文件;
(6)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2条 声明与保证
2.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2.1.1甲方已获得签订本合同所必需的授权及批准,有权签署本合同;
2.1.2如果甲方的承诺被证明在作出时存在不实或不能兑现,则乙方有权根据第25.2款的约定终止本合同。
2.2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2.2.1乙方是依法正式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法人资格、权利和能力;
2.2.2签署本合同之前,乙方已为自身的利益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及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场地进行细致而全面的检查、评估,充分知悉项目的现状和风险;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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