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8.1 一般原则
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应核算废水外排口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实际排放量,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污单位还应核算汞、铅、砷、铬、镉 5 项重金属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实际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包括实测法、产排污系数法。
8.2 核算方法
8.2.1 实测法
a)采用自动监测数据核算
废水自动监测实测法应采用符合监测规范的有效自动监测数据污染物的日平均排放浓度、日废水量、运行时间核算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方法见式(4)。
对要求采用自动监测的排放口或污染物项目,在自动监测数据由于某种原因出现中断或其他情况,应按照 HJ 356 补遗。
b)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
废水手工监测实测法应采用每次手工监测时段内污染物的日平均排放浓度、日废水量、运行时间核算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方法见式(5)。
排污单位应将手工监测时段内生产负荷与核算时段内的平均生产负荷进行对比,并给出对比结果。监测时段内有多组监测数据时,应加权平均。
手工监测数据包括核算时间内的所有执法监测数据和排污单位自行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的有效手工监测数据。排污单位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实际排放量时,排污单位自行或委托的手工监测频次、监测期间生产工况、数据有效性等须符合相关规范文件等要求。
8.2.2 产排污系数法
要求采用自动监测的排放口或污染物项目而未采用的以及自动监测设备不符合规定的,采用产排污系数法核算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见式(6)。
9 合规判定方法
9.1 一般原则
合规是指排污单位许可事项和环境管理要求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许可事项合规是指排污单位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限值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其中,排放限值合规是指排污单位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满足许可排放限值要求。
环境管理要求合规是指排污单位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
排污单位可通过台账记录、按时上报执行报告和开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自证其依证排污,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
核发生态环境部门可依据执法监测数据,以及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自行监测记录中的内容,判断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是否满足许可排放限值要求。
9.2 排放限值合规判定
9.2.1 排放浓度合规判定
排污单位各废水外排口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合规是指任一有效日均浓度值(排放标准中有特殊规定除外)满足许可排放浓度要求。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相关合规判定方法的,从其规定。
a)执法监测
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获取的执法监测数据与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进行对比,超过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的,即视为不合规。根据 HJ 91.1 确定监测要求。
b)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1)自动监测
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获取的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得到有效排放浓度值与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进行对比,超过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的,即视为不合规。对于应当采用自动监测而未采用的排放口或污染物,即认为不合规。
对于自动监测,有效日均浓度是对应于以每日为一个监测周期内获得的某个污染物的多个有效监测数据的平均值。
2)手工监测
按照监测规范计算得到的有效日均浓度值与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进行对比,超过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的,即视为不合规。
9.2.2 排放量合规判定
排污单位各污染物排放量合规是指:
a)所有废水排放口污染物年实际排放量之和不超过相应污染物的年许可排放量。
b)对于特殊时段有许可排放量要求的排污单位,特殊时段实际排放量不得超过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
9.3 管理要求合规判定
核发生态环境部门依据排污许可证中的管理要求,审核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排污许可证
执行报告,核查排污单位是否满足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管理要求合规判定包括:
a)排污单位是否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
b)排污单位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频次、形式等是否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
c)排污单位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中执行报告要求定期上报,上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d)排污单位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信息公开;
e)排污单位是否满足特殊时段污染防治要求。
编辑:王媛媛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