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程序,新增雨箅子及“平立结合”改造、路面改造等项目可按照应急防汛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本方案确定的城市积水内涝防治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按权限直接审批实施方案。
(三)明确资金支持政策
加大对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设施新建和更新改造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昌平区回龙观天通苑地区的雨水泵站、雨水管涵、物联网感知设备运营经费纳入政府特许经营服务协议解决。
对于城市积水内涝防治项目,市属项目全部工程投资及70%的征地拆迁资金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解决,其余征地拆迁资金由所在区筹措解决;区属项目建设及征地拆迁资金按现行差异化投资政策解决。对于溢流污染控制项目,市属项目全部工程投资及50%的征地拆迁资金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解决,其余征地拆迁资金由所在区筹措解决;区属项目建设及征地拆迁资金按现行差异化投资政策解决。随路建设的相关项目,资金按原有投资渠道解决。雨水口改造、中心城区抢险基点建设等项目工作经费由市、区财政专项解决。随新建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同步建设的物联网感知系统,所需资金纳入主体工程投资。
对于河道阻水点治理和蓄滞洪(涝)区项目,市属项目全部工程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解决,征地拆迁资金由所在区筹措解决;区属项目建设及征地拆迁资金按现行差异化投资政策解决。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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