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实施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提升企业生态环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继续加强重点产业园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区两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以安全防范和清洁解控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本市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全面建成移动放射源实时跟踪系统。强化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的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监测监管。
(五)完善市场治理体系
推行环保“领跑者”制度,有效激励企业自主提升环境绩效。继续推进第三方环境服务试点,遴选优秀案例。逐步完善第三方环保服务政策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信用体系框架,规范第三方环保服务行为,促进市场良性发展。建立“上海企事业单位环保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关法规政策、绿色金融信息咨询服务,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帮扶与指导,优化营商环境。在工业园区、街镇和重点领域,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试点,培育一体化、定制化服务模式。鼓励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创新。推动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落地。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
(六)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加大对低碳绿色发展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力度。围绕低碳能源、低碳产品、低碳技术、前沿性适应气候变化技术、碳排放控制管理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研究。深化大气和水环境领域污染治理技术研发,关注新型污染物排放特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研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作业试验研究。加强土壤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与风险管理技术研究以及场地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整合科技资源,激发创新活力,推进生态环境科技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建设水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生态环境政策仿真研究平台、建筑环境技术创新平台等一批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基地。
(七)加强区域协同协作
探索建立全方位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加快建设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建立长三角绿色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绿色项目投融资服务平台等一批绿色技术平台,支持绿色技术银行设立绿色产业发展中心。推进长三角区域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环境信息汇聚系统及运维机制。促进长三角绿色供应链体系化建设,搭建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协商合作平台。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率先实施“三统一”机制,建立协调高效的一体化环境管理体系。
(八)完善全社会共治体系
加强企业责任制度建设。分批制定重点行业环保守则,严格执行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制定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及实施方案,全面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推行重点企业环境责任报告制度,规范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
强化全社会监督。建立社会组织交流平台,制定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更好地让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环境保护责任。推进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自治作用。鼓励各类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治理,构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持续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依托全市科普资源,积极开展各类环保科普、宣教活动。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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