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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世珺、胡洪营等,解读污水资源化“十四五”规划

时间:2021-06-17 09:10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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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资源化利用是缓解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十四五”期间应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带动污水处理产业赋能升级,保障城镇用水安全,促进城镇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一、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发展迅速,但依然存在发展不充分、处理效能低、布局不合理、建设欠统筹等问题。

  一是厂网建设和河湖水环境治理不协同。城镇污水厂和排水管网(简称“厂网”)建设与河湖水环境治理之间欠统筹、不协同,建设目标相对独立、单一。排水管网、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相互独立,河湖水环境治理缺少清洁补充水源,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问题。

  二是污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欠统筹。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地址、规模和处理标准的确定,大部分情况下没有考虑再生水利用,导致再生水输配管网和利用设施建设投资大,再生水利用效率低。

  三是再生水利用效益有待提高。我国缺水形势严峻,生活和生态用水需求日益增加,供需矛盾突出,用水效率、效益亟待提高。目前,我国再生水利用以景观环境补水为主,比例超过50%,有的城市超过90%,综合利用效益有待提高,再生水工业利用和区域循环利用、梯级利用有待加强。

  二、促进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措施

  (一)系统推进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水城融合发展

  统筹设施建设,科学制定水质标准。综合考虑水环境治理需求,统筹规划建设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和河湖水环境治理设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水环境容量和敏感性、再生水利用需求等,确定污水厂和再生水厂规模、布局,科学制定差异化的水质处理目标,推动水环境治理科学施策,实现“一地一厂”、“一水一策”。促进城镇污水排放标准、再生水标准和景观水体质量标准协同相容,推动实现水环境和水生态协同治理、水城融合发展。

  建立协同管理平台,提高运行水平。实施厂网河湖一体化协同管理,推进厂网河湖水质、水量、水位智能化监测网点建设,搭建一体化联合调度数据平台、应用平台、管理平台,提高运行效能。

  (二)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增量提效,促进污水处理产业转型升级

  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促进污水厂转型升级。我国资源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问题并存,迫切需要开拓新的水源。污水再生水水量稳定、水质可控、就近可得,可成为稳定可靠的第二水源。应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污水处理厂从“治污单功能”向“治污供水双功能”转变,升级为再生水厂,成为城镇供水生命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稳步拓展再生水用途,提高再生水利用效益。再生水深度处理技术发展迅速,在一些地区已成功应用于锅炉用水、半导体芯片制造业超纯水制备等工业生产,经济效益显著。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拓展再生水用途,特别是高价值工业利用途径,提升再生水利用效益,实现高价值、高回报利用。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梯级利用,将达到相应水质要求的再生水就近回补自然水体或回灌地下水,补给生态环境;再生水通过自然水体储存、净化后,作为水资源在一定区域内进行调配,再次用于生产和生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逐步推进再生水利用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再生水安全利用

  提高安全意识,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再生水利用是一个非传统供水工程,其前提是确保再生水利用的生态安全、健康安全和工艺安全,持续提高公众接受程度。再生水利用风险防控应坚持“全程管理、预防为主”基本原则,全面识别和评价从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处理、蓄存输配到再生水利用等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来源,制定风险预防方案。逐步建立再生水厂认证、评价制度,提升再生水生产供水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防范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再生水供水安全性和可靠性。

  完善标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科学水平。与饮用水按统一水质供水不同,再生水利用遵循“以用定质、以质定用、以用定管”基本原则。我国已经颁布再生水不同用途的水质标准,初步解决了“以用定质”问题,但是缺少“以质定用”和“以用定管”标准,再生水利用价格确定和安全监管缺乏依据,难以做到优质优价、按质管控。因此,需要加快推进再生水水质分类、利用效益评价、风险管理和服务监管等标准的制定工作,支撑再生水安全高效利用和规模化利用。

  作者:胡洪营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环境学院教授

  张英健:坚持问题导向 补短板强弱项,科学构建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系统

  近年来,我国在城镇环境污染防治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环境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但仍面临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损害等问题。做好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是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可显著减少水环境污染、修复水生态安全、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对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以下简称《规划》)的出台恰逢其时,为“十四五”时期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运行提出了清晰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

  一、有利于推动我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规划》的目标设定关注污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整体效能并重,同时结合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等不同地区水资源禀赋、水环境承载力、发展需求和经济技术水平等因素,对目标进行了差异化制定。《规划》提出的目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考核性,能够较全面衡量和反映我国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这些目标指标的实现,可有力促进污水处理从达标化向资源化、生态化转变。

  例如,《规划》首次提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该目标重点引导各地改变此前只注重处理量忽视收集效率的惯性。这个指标是针对全国范围内城市提出的,建议各地应该根据自身基础情况制定个性化目标,对于现状污水集中收集率较低的地区,应在“十四五”期间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现状收集率情况良好地区,应达到更高的收集水平,进而力争全国平均达到70%以上。此外,《规划》提出的目标与当前有关政策进行了有效衔接。例如,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5%以上,黄河流域中下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力争达到30%。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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