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曾经引来包括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等在内的8家联合体征战。
预算金额:224525.6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4525.6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包括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等8个子项目,拟建设近期规模20万m3/日净水厂1座、近期规模2万m3/日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或提升改造市政道路6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二)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24,525.63万元,最终以财务竣工决算为准。
(三)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44,905.13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10%:90%,即政府方出资4,490.51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40,414.62万元。
二、采购需求
1.运作方式:
1)扶绥县人民政府授权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并指定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
2)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并与中选的社会投资人签署PPP项目草签协议或PPP合作框架协议,以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约定双方的关键权利义务。
3)政府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投资人签署股东合作协议、公司章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实施机构代表扶绥县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正式PPP项目合同。
4)在合作期限内,地方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自行承担与项目相关的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含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期满后将项目资产无偿无负债移交给扶绥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5)在合作期限内,实施机构及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逐年对本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相应政府支出责任;每3年对本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完善本项目合作机制;合作期满或合作终止时对本项目进行整体绩效评价,评估项目运作效率和质量是否达到既定目标。
2. 实施期限:本项目合作期2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
3. 回报机制:项目公司回报机制和项目公司股东回报机制。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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