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平台,提升管理智能化水平。结合“一网统管”的发展要求,加强水务海洋数字化转型应用和感知网络建设,优化水利、供水、排水、海洋等感知神经元布局,强化行业数据高效安全的“采、存、算、管、用”能力,持续完善智能化应用支撑体系。加强水务海洋智能监管,建设河湖监管、建设监管、运维监管、执法监管等智能平台;加强水安全保障,持续优化升级防汛防台智能指挥系统;加强水环境治理,建设水环境管理、河湖长管理、排水设施“厂站网”一体化管理等平台;加强水资源管理,完善供水安全保障、智慧节水、地下水智能管控等应用;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完善海域海岛资源保护利用动态监管、海洋经济运行监测、海洋观测预报、观监测站网和海洋防灾减灾等业务系统,提升水系统治理全过程智能管理水平。
5.陆海统筹,提升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能级。落实国家海洋强国战略,推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完善“两核、一廊、三带”的海洋产业空间布局,打造临港、长兴岛两大核心承载区,培育高端船舶和海洋装备制造集群,推进海洋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化杭州湾北岸产业带、长江口南岸产业带和崇明生态旅游带,助力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和能级提升。建立涉海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服务重要领域“卡脖子”技术创新突破,促进海洋“制造”向“智造”“创造”转型。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协同推动对外开放和国际海洋事务合作,引导涉海企业参与海洋高技术领域国际竞争与合作,推动上海海洋优势产能“走出去”和国外高端海洋产业“请进来”。研究完善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研判,及时、准确掌握海洋经济发展趋势,推进海洋经济信息产品供给。推进金山滨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开展金山三岛潮间带生态修复前期工作,并适时启动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分工协作,形成推动合力
发挥上海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深化上海与江苏、浙江在流域水资源配置、水安全保障、水环境保护、海域资源开发方面的战略合作,完善长三角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和跨省项目用海的共建、共享、共治机制。水务海洋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资源、农业农村、绿化市容、生态环境、交通、海事、海警等部门业务协作,明晰责任,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问题,协同处置、联合推动。
(二)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流域相关水务海洋建设资金。水务海洋部门要协同多部门研究制定水利、供水、排水、海洋基础设施投资政策。加大对水务海洋新型基础设施投入,增强水务海洋发展资金保障力度。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水务海洋公共基础设施和资源供应等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引入国家绿色基金支持。研究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和改造、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海洋资源管控等相关资金支持政策。
(三)注重人才培养,扩大公众参与
紧扣水务海洋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和发展规律,创新引人、育人、用人的长效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充分发挥教育培训、职称评审、技能认定、评先推优的机制牵引作用,注重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打造水务海洋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以水务海洋基础设施、科普宣传教育平台等为载体,推动水文化建设。搭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建立贯穿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及后评估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公众积极为水务海洋发展建言献策,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深入开展水旱灾害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管理等宣传工作。
(四)加强政策研究,完善推进机制
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体制优势。持续深化节约用水、排水绿色基础设施、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水费调价等政策研究,为水务海洋行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意见。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河道蓝线调整机制。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汛岗位责任制,健全防汛统一指挥调度工作机制。优化用海用岛政策,完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确权登记机制。健全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工作机制。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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