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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若干措施

时间:2021-07-26 14:24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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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开发区和产业集群绿色集约发展水平。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依法依规做好各类开发区调区扩区、设立化工园区审核事项。深入实施开发区“两型三化”管理提标提档行动,推进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行动,强化“亩产论英雄”导向,完善土地开发利用机制,严把项目土地投入产出关。严格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要求,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严控“两高”项目落户。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大宗固体废弃物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到2025年,80%以上的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推动开发区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污染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推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六)打造绿色物流。优化城市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推行物流装备标准化,提高水路、铁路货运量和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做大做强多式联运和中欧中亚班列。到2025年底,水路和铁路货运量占比达15%。支持九江、鹰潭建设港口型、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以九江港和南昌港为核心,大力发展江海联运、铁水联运和公水联运。鼓励南昌、赣州、上饶等地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城市。加快推进公交、城市物流配送、港口和机场、邮政快递等领域的新能源车辆推广与应用。大力培育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共享物流、应急物流等新业态,建设城乡冷链物流骨干网、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发展壮大现代物流企业和产业聚集区,创新“互联网+货运物流”模式,到2025年底,培育3-5家网络货运龙头企业。(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机场集团公司、南昌铁路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在垃圾收集、回收、转运和分拣、处理等环节与再生资源回收实施“两网融合”,鼓励南昌等地建立回收利用分拣中心,支持开展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加快落实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纸基包装等重点品种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探索建立废旧家电多元化回收渠道,支持大型回收企业与个体回收者开展合作,引导规范化拆解,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支持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行业规范。规范废旧资源回收主体交售行为,加强对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管。到2025年底,可再生资源回收点基本实现“一村一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巩固精深加工农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传统产品出口,着力提高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国际市场。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国际先进环保标准生产,开展节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加强与海外知名标准化科研机构合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深化“一带一路”生态环境、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做好重点重大项目审批。(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九)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和国有企业绿色采购力度,依据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国家清单,优先采购经统一认证的绿色产品、再生产品和绿色能源制造产品。鼓励、支持、引导认证机构发展,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监管。联合开展能效水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能效水效虚标、伪造和冒用能效水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有关生产企业和认证机构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强化餐饮服务全过程厉行节约意识,坚决制止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餐饮浪费行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组织开展商品包装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清洁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鼓励地方推行碳普惠宝等奖励政策,引导居民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一)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其它清洁能源。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机制。推动瑞金二期、信丰电厂等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煤电机组建设,科学开展支撑性“兜底”重点电源布局研究。持续支持开展新型储能技术研究。开展电网规划滚动修编,推动加快电网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重点加强原赣南等中央苏区、罗霄山脉片区等地区农网改造。加快推进省级天然气管道建设,完善全省天然气管网布局,重点建设井开区支线、赣州南支线、蔡岭—都昌支线等30余条省级管道和互联互通工程。支持开展化工、水泥、火力发电等行业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大规模全链条集成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探索利用矿坑资源优势挖掘二氧化碳封存潜力。(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建立“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模式,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到2025年底,力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年均提高4个百分点。加强城市管网廊道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与处理体系,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城镇原生生活垃圾2021年底基本实现零填埋。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设区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到2022年底全面建成。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跨区域协同处置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和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结合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建筑节能改造。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开展全域全要素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等专项提升行动。支持创建美丽城市、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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