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周五)深夜,*ST博天(603603.SH,原简称“博天环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认定其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连续五个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ST博天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其股票或将被终止上市。
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的主要方式包括:一是未及时对已终止的设备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此类情形涉及合肥清溪项目;二是未及时对已竣工结算的项目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此类情形涉及兖矿榆林 100 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回用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等 EPC 项目;三是使用无商业实质的验工计价凭证确认工程进度,并通过签署虚假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隐瞒虚增收入的情况,此类情形涉及雷州市村级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等 PPP 项目。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2017 年,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 34,739.80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40%;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 11,801.65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70.68%;
2018 年,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 109,847.85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5.33%;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 50,144.73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23.80%;
2019年,博天环境虚减营业收入2,874.5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99%;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 11,605.9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4.01%;
2020 年,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 4,939.1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1.90%;
2021 年,综合考虑相关减值及投资收益调整等因素影响,虚减利润 24,944.2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7.37%。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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