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看一起发生在三年前的PPP污水项目被强行接管的事件。
2017 年,贵州省仁怀市启动赤水河流域白酒企业废水集中治理工程,其中投资约 8.2 亿元的二合安龙场白酒废水处理厂项目,是守护流域生态的重点工程。然而,2022 年项目完成环保验收后,却遭遇当地部门强行接管,引发投资企业与相关部门的多轮纠纷。三年过去了,该事件貌似还未得到妥善解决。
01.项目缘起:政企合作共建生态工程,8 亿投资落地仁怀
作为赤水河流域白酒企业污水治理的关键项目,二合安龙场白酒废水处理厂的启动与推进,承载着当地生态保护与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双重期待,其项目规划、中标落地及建设运营模式均有明确的官方部署。
2017 年 6 月,贵州省正式发布仁怀市赤水河流域白酒企业废水集中治理工程 - 二合安龙场白酒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旨在解决茅台镇名酒企业聚集带来的环保压力。
同年8 月,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由重庆泰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与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中标方案明确:污水处理单价为 29.75 元 / 立方米,废水收集输送管网合理利润率为 5.65%。
从项目规模与建设内容来看,该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达1.5 万立方米,建设内容涵盖多类核心设施:包括综合楼、超滤车间等 4373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调节池、改良 AAO 池等白酒企业废水处理池,MIC 反应器、沼气脱硫系统等机器设备,以及供电外线、进场道路、28140 米玻璃钢给水管道等附属工程,总规划厂区占地 67 亩。
在合作模式上,仁怀市政府授权仁怀市环境保护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授予社会资本方(即重庆泰克与中色十二冶联合体)特许经营权,并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 仁怀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仁怀水投”)共同设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需全程负责工程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其中建设阶段需完成勘察设计、工程招标、竣工验收等工作,投运后需承担运营成本并按合同收费,运营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指定机构。
据《贵州日报》2020 年报道及重庆泰克创始人唐先生在接受大风新闻采访中透露,项目总投资约8.2 亿元,其中仁怀水投投资2000 万元,剩余 8 亿元由联合体承担,重庆泰克占比 86%(逾 7 亿元),资金来源包括 2 亿元银行贷款、企业增资扩股及自有利润。
项目于2018 年 6 月正式动工,2021 年 1 月进入试运行阶段,2022 年 5 月顺利完成环保验收。
尽管项目稳步推进并顺利完成环保验收,谁也没有料到,这座本应成为生态治理标杆的污水处理厂,竟在验收通过后短短一个月内陷入了一场剧烈的接管风波。
02.风波骤起:验收后遭强行接管,政企各执一词
2022 年 5 月项目刚完成环保验收,仅一个月后便爆发 “强行接管” 事件,投资企业与当地部门就接管的合法性、原因各执一词,矛盾迅速激化。
据顶端新闻在2024年的相关报道显示,唐先生反应,“2022年6月10日,几十名人员突然来到厂区,把我们几十个员工驱赶出去,并用两辆大巴车带走。随后,工厂被强行接管。”
当天现场人员也反应,一位自称是仁怀市工业和商务局(以下简称“工业局”)的负责人来到厂区会议室,当众宣读了《解除合同通知书》,并要求重庆泰克公司员工收拾个人物品离开。
事后,工业局相关人士表示,此次接管是在司法部门见证下进行的“现场现状移交”,对设施设备、药剂、资料等资产全程摄像清点封存,程序合规。
但重庆泰克方面则坚决反对这一说法,其与中色十二冶在2022年 6 月 16 日共同复函工业局,明确指出项目已履行完成合同义务,不仅通过6 个月安全试运行,还完成环保验收,工业局的强行接管属于 “公然违约毁约”,甚至 “涉嫌严重刑事犯罪”,并强调若因此引发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事故等后果,需由工业局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责任。
双方的核心分歧在于接管的原因:
2024 年 5 月,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在《关于唐显策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书》中给出官方解释中,提到了接管原因: “重庆泰克未对安全隐患整改,造成大量污水无法处理,大部分酒企停产,严重影响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
但重庆泰克方面予以驳斥,唐先生表示,项目运行期间的污水处理数据可通过“贵州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 查询,从未出现超标情况,且接管当天企业本是计划召开技术与管理人员整改会议,并非拒绝整改。同时,唐先生认为即便要解除合同,也应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而非强制驱离人员、占领厂区,重庆泰克及股东后续多次报警、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均未得到解决。
面对突如其来的强制接管,投资企业并未妥协,而是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场漫长的法律拉锯战由此展开。
03.司法博弈:诉讼几经波折,最终按原告撤诉处理
接管事件后,工业局以“重庆泰克存在重大违约” 为由提起诉讼,试图通过司法途径确认合同解除,但案件历经管辖权异议、法院层级调整,最终因工业局未预交诉讼费而按撤诉处理,司法争议暂未得出明确结论。
需注意的是,该项目最初的合同履行主体为仁怀市环境保护局,后续变更为工业局。
2022 年 7 月 15 日,工业局向仁怀市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重庆泰克等存在三大违约情形: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未按合同备足流动资金导致项目运转不正常、财务管理混乱且存在资不抵债风险,请求法院判令案涉合同已解除。
面对起诉,重庆泰克等被告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是:涉案项目关乎茅台镇及下游白酒企业用水安全,影响贵州省白酒行业声誉,且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属于遵义市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同时案件涉及仁怀市原环保局、工业局等行政机关,由原告当地法院(仁怀市法院)审理可能影响公正,故应移交遵义市中级法院管辖。2022 年 9 月 30 日,仁怀市法院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移送遵义中院。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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