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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8亿在茅台镇建污水厂遭强行接管!企业控诉仍未果

时间:2025-09-10 17:18

来源:污水厂遭强行接管

作者:易星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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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4 月 21 日,遵义中院裁定驳回工业局的起诉;工业局不服,上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院审理后终审裁定 “指令遵义中院审理”。

2024 年 1 月 11 日,遵义中院再次出具裁定:法院立案后已向工业局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但工业局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案按 “工业局撤回起诉” 处理,至此,工业局发起的诉讼以撤诉告终,双方的合同争议仍未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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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工业局主张的“未按期完成建设”,重庆泰克创始人唐先生此前已作出解释:项目建设延期是因当地部门征地耗时约一年、原环保局委托的设计单位在设计优化上耽误时间,属于相关单位的原因,而非企业违约。

司法程序暂告段落,但纠纷远未结束,问题仍未解决。紧随其后的是更为棘手的经济争议——巨额污水处理费拖欠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04.后续争议:投资企业追讨数亿欠费,协调会至今未召开

此前一位代表重庆泰克负责谈判的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虽然PPP项目被接管,但我们30年的经营权还没丧失,法院也没判决。如果提前回购,回购双方签订协议,我们自然就退出了。现在赔偿没说清楚,不可能我们投的钱就算了。”

除合同与接管争议外,重庆泰克还提出“当地拖欠数亿元污水处理费” 的诉求,工业局曾提议召开专项协调会推进审计结算,但会议至今未召开,双方的经济纠纷仍悬而未决。

据相关媒体报道,唐先生介绍,根据当初的合同约定,污水处理厂每日有9000 吨的保底处理量,按中标单价 29.75 元 / 立方米计算,自2022 年 6 月被强行接管至今,当地拖欠的污水处理费及产生的滞纳金已达数亿元。

重庆泰克的核心诉求有两点:一是解除对污水处理厂的强制占领,恢复企业的30 年特许经营权;二是要求当地支付拖欠的废水处理费。

据大风新闻消息,今年8 月 11 日,仁怀市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原工业局)向重庆泰克发函,提出拟于 8 月下旬在 “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置专班办公室” 召开专项协调会,建议将 “工程审计结算”“项目决算” 等后续处置前置事项作为会议核心议题;同时提及 “接管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已通过前期谈判达成共识,双方同意通过协商推动后续解决,建议在共识基础上推进审计工作,为后续处置奠定基础。

但这一协调方案未能落地,唐先生表示专项协调会至今未召开;大风新闻记者多次联系后续处置专班办公室工作人员、该局分管副局长及局长,要么未能接通,要么对方以“在开会” 为由挂断电话,协调进展陷入停滞,双方的经济纠纷与项目后续处置仍无明确时间表。

仁怀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困境并非个例,它折射出环保特许经营领域普遍存在的合作难题,也引发了对于制度保障与契约精神的深层思考。

05.写在最后

近年来,环保领域特许经营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屡屡出现被提前收回经营权、协议履行遇阻等现象,类似仁怀污水处理厂这样的纠纷并非孤例,已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此类事件不仅关系到企业合法权益,更涉及公共服务稳定性,如何依法依规化解争议、保障各方利益,成为特许经营模式健康发展的关键。

2023年11月,国家出台的PPP新机制明确要求,规范开展特许经营协议变更和项目移交,强调协议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应依法依规做好移交;鼓励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必要时可申请仲裁、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2024年,《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后进一步深化细则,明确规定如因政府方原因导致协议提前终止,应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同时严禁截留、挪用用户付费,加强对拖欠费用行为的追责,从制度层面遏制违约行为,增强政府履约的约束性。

对于甲方提前解约是否合理,法律层面也有相应界定。北京万库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刘敬霞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诸如“运营不稳定”“出水不达标”等解约理由,须有充分、连续的监测数据和证据支持,偶发性的问题一般不构成实质性违约。如企业确实存在重大违约且经催告仍未改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可临时接管甚至终止协议,但通常仍须支付相应补偿,保障债权人权益,并妥善解决员工安置等后续问题。

她同时建议,企业应从特许经营协议谈判和签订之初就明确关键条款、厘清责任边界,避免模糊表述;执行阶段也应及时对协议不清晰、不一致的内容进行补充约定和澄清;争议发生后应优先争取协商解决,降低双方纠纷成本。

回看仁怀污水处理厂事件,其争议本质正在于“违约认定”是否成立、程序是否合法、补偿是否合理。目前该项目仍处于僵局,亟需在法律法规与政策框架下,通过审计厘清责任、协商明确补偿、依法恢复运营或完成退出移交。也只有完善制度保障、强化履约意识、提升企业专业性和风险意识,才能真正实现公共利益与企业权益的平衡,推动环保等基础设施领域特许经营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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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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