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总投资1600万元、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生活污水整体提标改造处理工程目前全面开工。工程改造后,出水水质由原设计国家二级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
为改善该市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该市生态宜居滨城目标,2000年,市政府决定投资1.92亿元人民币,建设日处理能力为10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该工程由新城区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和老城区7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组成。新城区污水处理厂2001年5月开工,2003年8月竣工并投入运行,设计规模3万吨/日,采用SBR工艺,设计出水水质为二级排放标准。目前,日处理污水量达到2.4万吨,运行负荷达到80%,出水水质已达到原设计标准。
随着沿海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该市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出发,加大了节能减排的力度,实施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势在必行。该工程建设目标是对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整体提标改造,改造工程的建设规模为3万吨/日。工程将要建设SBR生化池1座,1座甲醇投加间,对原有再生水车间加以改造,增加处理能力0.6万吨/日。同时,在原有粗、细格栅间增设生物除臭设施,将原有进水调节池改造为除磷脱氮预反应区等。
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投产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该项目的成功实施既可以减少原有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城市及辽东湾的水环境质量,又可以为中水用户提供高质量的再生水,缓解该市水资源紧张的局面,实现城市污水的资源化。
编辑:姚森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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