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4)《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5)《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纲要;
(6)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4〕221号);
(7)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水规计〔2014〕28号);
(8) 国家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编制“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和相关文件;
(9)《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6〕89号);
(10)《广东省东江流域水量调度管理办法》;
(11) 关于印发《东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4〕110号)。
4 水务发展总体目标与布局
4.1 目标和指标
4.1.1 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未来五年的建设,东莞市率先实现水务现代化,实现水务基础设施从基本保障向品质化、一体化保障提升,水务管理从粗放式向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提升。以“城乡共治、产业共治、水务共治、两手共治”四个共治为战略重点,以“两河(石马河和茅洲河)、两网(截污次支管网和水乡水网)、两库(松木山水库和同沙水库)”建设为重点,全面建成“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防灾减灾保障体系、水务科技信息保障体系、水务行业能力建设体系、现代水务改革与管理体系”等六大水务综合保障体系,在水安全、水保障、水生态环境、用水效益、水务管理等方面成为行业领先者。
(1)构建布局合理、高效利用、节水优先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合理配置水资源,逐步构建“双龙吐珠”(“双龙”指江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供水项目)水源新格局,强化水资源配置网络,加快构建东莞特色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完善流域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显著提高东莞市水资源利用效率。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2.07亿m3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至23m3以下,万元GDP用水量下降至26.4m3以下,城镇供水保证率达到9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保持在0.550,建立完善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
(2)构建水质优良、环境优美、生态友好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建立入河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制度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河流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至75%,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基本达标,石马河水质基本达到IV类,茅洲河实现不黑不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39.5万m3/d,城市水面率大于10%。不同片区河湖生态环境用水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重点河湖及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生态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
(3)构建设施完善、系统完备、高效应急的防灾减灾保障体系
基本建成东江、东引运河及寒溪水、石马河及沿海地区防洪减灾体系,各流域防洪保护区达到流域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东莞市区防洪能力应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各镇(街)基本达到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全面提高全市治涝能力,市区雨水管渠的设计重现期为2~10年,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30~50年,特别重要主城区(园区)及中心镇区达到20年一遇最大24h暴雨一天排干,一般城镇地区达到10年一遇24h暴雨一天排干。洪涝(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控制在0.5%。
(4)构建开放创新、产学结合、智慧智能的水务科技信息保障体系
注重科技创新,搭建智慧水网平台,提升水务发展驱动。水务信息化指数提高至80分以上,水务R&D投入率达到0.7%。以“互联网+水务”理念构建智慧水网,实现水源、供水、节水、排水、水环境、防灾减灾、水土保持业务信息的自动监测、综合管理、预测预警及决策支持,并以移动智能终端为主要载体推送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信息及服务。
(5)构建协调统一、运作有效、人才有素的水务行业能力建设体系
全市所有镇区、街道均建立“河长制”。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乡镇水务服务体系建设、水务基础性工作等重点领域能力建设,加强我市水务行业能力建设,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6)构建体制完善、机制长效、科学适用的现代水务改革与管理体系
全面深化水务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重点围绕转变水行政管理职能、完善水务法制建设、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体制、创新发展水务投融资体制等方面切实提出“十三五”深化水务改革任务。
着力扭转重建轻管,强化水务管理,重点围绕强化水资源管理、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水务工程运行管理、河湖管理、水权交易制度建设、洪涝灾害保险制度建设等方面切实提出“十三五”水务管理主要任务。
4.1.2 主要指标
根据东莞市水务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和要求,在总结“十二五”水务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十三五”期间规划指标5大类16项,各项指标预测如下:
(1)节水目标
用水总量。2015年为19.92亿m3,根据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的要求,2020年用水总量需控制在22.07亿m3以下。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根据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的要求,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7%。
万元GDP用水量降低。根据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的要求,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0%。
供水管网漏损率。2015年为14.56%,根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要求,2020年≤12%。
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取水点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至2020年实现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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