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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附全文)

时间:2017-05-23 10:37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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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公共服务业。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海洋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强海洋信息化体系建设,推进信息资源的统筹利用和共享。统筹规划和整合海洋观测资源,建设我国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提升海洋环境专项预报水平,丰富海洋安全生产、环境保障、气象预报等专题服务产品。加快海洋咨询与论证机构建设,提高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海域使用论证、海洋工程勘察等服务水平。推动海洋测绘工程建设,构建现代海洋测绘基准体系,建设海洋地理信息多层次应用服务系统。健全海洋标准计量服务体系,建设全国海洋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对海上渔船安全实行实时监控,完善海上搜救应急服务,积极推进搜救活动的双边、多边和区域合作。

专栏2 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工程

统筹规划国家海洋观(监)测网布局,推进国家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和海外观(监)测站点建设,逐步形成全球海洋立体观(监)测系统,加强对海洋生态、洋流、海洋气象等观测研究。

(四) 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

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集聚,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为引领,培育壮大一批海洋特色鲜明、区域品牌形象突出,产业链协同高效、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海洋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链。

专栏3 重点海洋产业集群培育

海洋渔业:支持大连、威海、烟台、青岛等沿海适宜地区建设海洋牧场,依托大连、威海、舟山、福建、广西等发展水产品加工业等产业集群,依托大连、舟山、福州、北海等发展远洋渔业集群。

海洋装备制造业:加快推进海洋装备产业发展,重点建设以大连、天津、烟台、青岛为主的环渤海地区,以上海、苏中地区、浙东地区为主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以广州、深圳、珠海为主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三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群。

海洋船舶工业:优化海洋船舶产业产品结构,支持海洋高端船舶发展,重点打造以大连、青岛为主的环渤海地区,以上海、苏中地区、舟山地区为主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以广州为主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三大造船基地。

海洋油气业:以天津、上海、深圳、广西、海南为依托,推进海洋油气开发基地建设,构建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带和油气产业集群。

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生物制品、海洋生物材料,建设以上海、青岛、厦门、广州为中心的海洋生物技术和海洋药物研究中心。

海洋可再生能源业:依托资源优势和技术能力,建设威海、青岛海洋能装备制造基地以及舟山、万山海洋能试验场和示范区。

海水利用业:推进天津、青岛、大连、唐山、舟山等地建设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海洋旅游业:推进上海、天津、深圳、青岛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大力发展邮轮产业。构建中国—东盟海洋旅游合作圈。

航运服务业:推进上海、天津、大连、厦门等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把广西北部湾港建成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航运枢纽。

强化海洋重大关键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海洋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深化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试点,推动海洋人才体制机制创新。

(一) 支持海洋重大科技创新

围绕深水、绿色、安全等重大需求,加快推进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经济转型升级亟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产业化和国产化。在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领域,重点突破全海深潜水器和载人装备研制、深远海核动力浮动平台技术等关键技术,建设深海空间站,开展深海能源矿产开发核心技术装备研发及运用。在深水油气资源开发领域,突破深水钻井设施、深水平台及系泊等核心关键技术。在海水养殖与海洋生物技术领域,发展深远海养殖装备与技术,加强海洋候选药物成药技术研究,攻克海洋药物先导化合物发现技术。在海水淡化领域,加快推进海水淡化反渗透材料及元件等核心部件和关键设备的研发应用,开展新型海水淡化关键技术研究。在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领域,进一步加强绿色环保船舶、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建造的基础共性技术、核心关键技术、前瞻先导性技术研发,加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配套系统和设备等研制。

(二) 推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支持涉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开展海洋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推进海洋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海洋科技资源优化整合、协同创新。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金融为纽带、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产业创新联盟。大力发展海洋众创平台建设,扶持培育新型创业创新服务机构,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创新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继续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海洋高技术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的试点工作。建设海洋科技成果交易和转化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涉海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向社会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成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国家深海生物基因库、深海矿产样品库等,通过企业化运作,为社会科学研究与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三) 深化海洋经济发展试点

继续深入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建设,围绕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发展格局、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强化涉海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海洋公共服务体系、构建蓝色生态屏障、创新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等重点任务,选择有条件地区建设一批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进一步优化海洋经济发展布局,提高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探索海洋资源保护开发新路径和海洋综合管理新模式,打造海洋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示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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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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