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二次供水设施无明确的技术标准,不少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就选用品质较差的管材、水箱等供水设备,在施工安装上也不规范,留下了管理和运营隐患。而一些负责管理、运维二次供水的物业公司因为管理不专业、运维水平低,供水质量堪忧。有些小区物业能定期清理水箱的卫生条件尚可,有一些小区的二次供水储水箱常年无人清洗,有的二次供水设施在单独房间,无专人看管,出入方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东北网记者2020年在某小区采访现场了解到,建于2000年的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由小区物业自行管理。由于年久失修、管理不善,二次供水泵房设备和院内管线老化严重,水质下降、水压不足,供水安全存在隐患。而新华网2020年报道,在广西南宁,由于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标准不统一,管理主体多元化,日常维护不规范,造成部分小区内部供水管道“跑冒滴漏”、水质面临污染风险。
虽然如此,从居民的角度,很多人也并不愿意出钱来更换二次供水设施(产权是自己的,应该产权方出资负责设施更换)。一般是大家发现供水问题就找供水企业,或者找政府。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政府都会向供水企业施加压力,让供水企业承担服务工作。
承担了本属于物业承担的责任暂且不说,更为主要的是:因为二次供水的产权不属于供水企业,供水企业无法指定二次供水的施工商和设备供应商的权力,如果施工管材和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后期运维的风险会很高,需要供水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维修。如果需要更换设施,如何通过业委会议事机制让业主共同出资决议更是个非常困难的事情。
而现有的水价内并不含这些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和维护的成本。这些成本,有些地方允许供水公司可以对二次供水进行专门收费,有些地方则让供水企业自行承担相关损失或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如果供水公司先期垫付后再找政府支付,或通过水价调整进行平衡,往往困难重重。
而从便于管理和节省成本的角度,由供水公司指定品牌或统一安装,则供水公司有可能面临垄断的风险。这种矛盾无疑让供水企业陷入一个两难境地。
“建管合一”是趋势 多方探索解决之道
为此,各地供水行业都在积极探索解决方式,“建管合一”渐成业内共识:2006年,珠海开始由供水部门接手小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2007年,合肥供水集团依据自身特点,探索以“建管合一”的方式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管理……
随着探索的发展,“建管合一”在江浙一带日益成熟,由政府制定一些标准,按建筑面积来交配套费和维护管理费,交由供水企业统一建设和管理,而且成效明显。据了解,实现建管合一的南京,全年爆管率为零,而绍兴的供水管网漏损率低到全年不超过4%,居民用水水质、水压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些地方也出台了一些具体措施,来保障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建设质量和设施使用有更多的把控力。
如宁波市在2010年1月份出台了《关于理顺中心城区二次供水体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新建住宅直接管水到户。既有的二次住宅分三年进行改造。2011年,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委员会印发《宁波市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单位、物业企业、供水企业及业主等在改造过程中的职责及工作程序。(如下图)这次改革,被行业认为开创了“政府主导、企业实施、新老全面接收”的宁波模式。经过持续优化和改进,宁波现已基本形成了二次供水从体制改革、设施建设到后期运行一整套较为系统的管理经验。
宁波二次供水相关政策和二供改造示意图
2012年,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文件明确提出:产权人需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其建设费用由产权人承担;新建的二次供水设施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城市供水企业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的所有权移交给组织安装施工的城市供水企业。改(扩)建的二次供水设施完工并按规定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将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的所有权移交给城市供水企业。而对已建成交付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人应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由城市供水企业进行二次供水设施验收,不合格的由产权人自费整改至验收合格。
在各地探索的基础上,2015年,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正式要求各地推进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专业化,鼓励供水企业通过统建统管等方式,对二次供水设施实施专业运行维护,并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的运维费用原则上并入供水价格进行弥补。
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建荣在“2021(第六届)供水高峰论坛”上发言认为,四部委的这个政策为全国各地二次供水体制改革按下了快进键,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逐步由物业企业的属地管理向供水企业的集中管理转变。
2016年开始,西安市通过改造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管理职责逐步移交给自来水有限公司,由自来水公司直抄直管;2016年初,河南平顶山市水务公司对新建楼盘的二次供水设施试行了统建统管,由水务公司按照相关标准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后期管理、清洗、维护、水质监测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居民供水满意度大幅提升。
为了解决二次供水建设中的资金问题,一些地方也在积极推进:
2020年10月,新版的《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合政〔2020〕208号)正式施行。在鼓励建设单位委托供水企业对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外,明确了老旧居民住宅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资金,城市供水企业按照标准进行整改后接收。在基本水价之外,单独设立了二次供水水价,并明确了二次供水水价所包含的用途。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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