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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水定城 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全文)

时间:2021-11-09 09:47

来源:央广网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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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坚持集中与分布相结合,合理布局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结合组团式城市发展,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设施。缺水地区城市新建城区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调蓄设施、人工湿地净化设施等,有序开展建设。沿海地区及岛屿根据工业利用和生活用水需求,建设海水直接利用工程和海水淡化工程。干旱半干旱地区,建设新型窖池高效集雨工程,加大雨水利用。华北、西北和东北地区,加快建设微咸水、矿井水等综合利用工程。(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能源局)

9.配齐计量监测设施。完善农业农村用水计量体系,推进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规模以上地下水取水井监测计量设施安装,农田水利设施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实施城市用户智能水表替代,提高高校、宾馆等公共场所智能计量水平。推进城市河湖湿地新鲜水生态补水全面监测计量。推动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监测全覆盖,鼓励工业企业配全三级水计量设备,推广重点取用水企业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

10.加强重大技术研发。将节水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创新性研究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围绕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管网运行维护数字化、污水资源化利用、海水淡化利用等领域,开展节水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研发。加强大数据、云技术、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深度融合。结合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加强节水领域高水平、高层次科技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高校节水相关人才培养,做好人才储备。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促进节水技术“引进来”、“走出去”。(牵头单位:科技部;参与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

11.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完善节水技术推广机制,加大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力度。发布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推动在钢铁、石化化工、纺织染整、造纸、食品等重点行业遴选 100项先进适用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强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节水科技引领与示范。(牵头单位: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管局)

(五)健全市场机制。

12.完善水价机制。建立健全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补偿的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方面的作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扩大改革范围,以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的新增大中型灌排工程、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为重点,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合理制定农业水价,逐步实现水价不低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适度拉大阶梯价格级差。科学制定用水定额,有序推进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放开再生水、海水淡化水政府定价,推进按照优质优价原则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公共生态环境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与沿海地区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

13.推广第三方节水服务。探索节水、供水、排水和水处理等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等领域推广合同节水管理。鼓励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参与节水咨询、技术改造、水平衡测试和用水绩效评价。规范明晰区域、取用水户的初始水权,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规范水权市场管理,促进水权规范流转。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推进水权交易机制。创新水权交易模式,探索将节水改造和合同节水取得的节水量纳入水权交易。(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

四、重点领域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要要求,聚焦农业农村、工业、城镇、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农业农村节水。

14.坚持以水定地。统筹考虑流域(区域)水资源条件和粮食安全,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在科学确定水土开发规模基础上,调整农业种植和农产品结构,推动农业绿色转型。在 400 毫米降水线西侧区域等地区,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扩大优质耐旱高产农牧品种种植面积,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实施深度节水控水,因水因地制宜推行轮作等绿色适水种植,严禁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合理确定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黄河流域、西北内陆地区严禁无序开荒。(牵头单位:农业农村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15.推广节水灌溉。持续推进骨干灌排设施提档升级,提高工程输配水利用效率。分区域规模化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强灌溉试验和农田土壤墒情监测,推进农业节水技术、产品、设备使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快选育推广抗旱抗逆等节水品种,发展旱作农业,推行旱作节水灌溉,大力推广蓄水保墒、集雨补灌、测墒节灌、土壤深松、新型保水剂、全生物降解地等旱作农业节水技术。摸清机井底数,建立台账,严格地下水取水计量管理。“十四五”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0.6 亿亩,创建 200 个节水型灌区,到 2025 年,全国建成高标准农田 10.75 亿亩。(牵头单位:农业农村部、水利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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