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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闯“深水区”:如何啃下污水处理费改价“硬骨头”?

时间:2025-11-28 16:5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刘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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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这一机制的可持续性,需要坚实的制度保障。首先,必须实施严格、公开的服务成本监审和服务标准核定,让公众清晰了解水价的构成与去向,提升支付意愿和接受度。在水费单据中需详细说明供水、污水处理、管网维护等各项费用占比以及服务标准、申请补贴的方式,让公众“明明白白消费”。其次,政府需明确其在水务公共服务中的最终责任主体地位,一方面承担管网建设等强公共属性领域的投资责任,另一方面建立对水价调整不及时部分的系统补偿机制,防止企业长期垫付经营。最终,通过“有效市场”提升效率,通过“有为政府”保障公平和托底,推动水务公共服务在高质量轨道上行稳致远。

避免政府大包大揽或企业过度负重

中国环境报:水务价费改革强调“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如何理解?在运营环节,如何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傅涛:“有为政府”的核心责任是精准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其中,管网投资责任仍在政府,因为其受益者难以直接计量。为此,首先,政府要厘清各级财政事权,明确市、区、镇在管网建设中的具体出资比例以及中央政府的补助责任,形成清晰的权责清单。其次,应创新投融资机制,建议研究以发行市政债和专项债为核心解决建设资金问题,确保这类基础性、战略性投入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从而筑牢水务公共服务的硬件基础。

在运营环节,发挥“有效市场”作用的关键在于建立“受益者付费”的价格机制和严格的规制体系,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具体而言,政府应推动将管网运维成本纳入污水处理费,并最终整合进经营性水价,让价格真实反映全成本,从而激励用户节约资源、企业提升效率。

同时,政府必须从“大包大揽的支付者”转变为“严格的监管者和公平的维护者”。一方面,通过透明成本监审和服务标准核定,防止企业获取垄断暴利;另一方面,建立精准的“明补”机制保障弱势群体,并严格执行调价机制,杜绝让企业长期垫付,从而避免“企业过度负重”,最终实现公共服务质量与企业可持续经营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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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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