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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及项目

时间:2017-06-30 10:12

来源: 太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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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1.全面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进度。全市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晋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全面完善各项设施,早日达产达效,发挥减排效益。加快推进汾东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力争2018年年底前完成一期工程建设(35万吨/日)。古交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实现古交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清徐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日处理3万吨扩容改造工程。(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加快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万人以上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017年底前完成已批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重点镇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等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全面实施城镇合流制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实现国家要求的2017年底省会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目标。(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等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推进污泥处理处置。2017年建成太原市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日处理城镇污水厂污泥700立方)。开展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工作,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5%。(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市市容环卫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委员会等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促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各县(市)于2017年底前完成市区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并实施。全面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晋阳污水厂12万吨/日中水回用系统投运。(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加强城镇节水。加快城市(含县城)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已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的全部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新建公共建筑采用节水器具,既有建筑进行节水改造。2017年底前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全面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2017年底前公共管网漏损率低于12%。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成果,推进有条件县(市)的创建工作。(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全面开展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1.加快汾河水库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完成岚河湿地工程和汾河水库上游汾河干流地工程建设,保障汾河水库水质稳定达标。(娄烦县政府负责实施)

2.加强市区河道水生态建设。综合整治北涧河、北沙河、北排洪渠、玉门河、虎峪河、九院沙河、冶峪河、风峪河,实施源头治理,蓄水调洪,雨污分流。实现河水复清。打造多条快速交通,建成绿色长廊,生态环境得以全面提升。(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牵头,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参与,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政府负责落实)

3.全力完成黑臭水综合治理工作。采取截污纳管、明渠覆盖、雨污分流等措施,全面整治黑臭水体,在2016年完成7条治理的基础上,加大治理力度,年内完成剩余的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实现国家要求的省会城市2017年底前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目标任务。每半年一次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古交市建成区于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委员会等参与,城六区、古交市政府负责落实)

4.加大重点河段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进度。清徐县白石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成投运,实现美锦桥考核断面达标;完成阳曲县杨兴河综合整治工程,年底杨兴河考核断面水质具备达标条件。加快汾河古交下游湿地建设工程,为扫石桥断面达标提供保障。组织开展汾河温南社国考断面上游湿地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实现温南社国考断面达标奠定基础。(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等参与,清徐县政府、古交市政府、阳曲县政府负责落实)

5.加快推进汾河治理三期工程建设。2017年完成汾河南延三期水利工程建设,汾河小店桥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务局等参与,小店区、晋源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开展养殖业粪便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60%以上配套建成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散养密集区合作建设集中处理中心,对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鼓励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各消减3%。(市农业委员会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集中治理畜禽养殖集聚区。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委员会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7年新增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38个。(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加强交通运输污染控制

1.加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2017年6月底前,完成船舶垃圾接收点、船舶油污回收点设立情况排查工作,建立应设立的船舶垃圾接收点、油污回收点清单,年内完成建设任务的20%。(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等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编辑:李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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